此项软件盗版率年度调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互联网实验室与超元实验室共同进行的一项课题,今年是连续开展该项目调查的第五年。
此次调查计算出的2009年度盗版软件按市值折算的价值总额为1289亿元,这一数字与去年基本持平。调查方此次继续引入价值盗版率概念指出,2009年中国相对于软件产业价值的盗版率由2008年的15%下降为12%,相对于软件产品的价值盗版率由2009年的29%下降为28%。
按照调查方给出的说法,基于价值的软件盗版率是在假定市场环境参数不变的情况下,以1289亿元这一盗版软件价值除以软件产品价值和软件产业价值,分别得出12%这一相对于软件产业价值的盗版率,以及28%这一相对于软件产品的盗版率。
根据工信部的年度统计数据,2009年整个软件产业收入为9513亿元,同比增长25.6%,计算机产品收入达到3288亿元,同比增长26.3%。
调查中援引了工信部的3288亿元这一收入数额作为软件产品价值。而对于软件产业的潜在市场价值估算,则是以9513亿这一数值,加上调查方计算出的盗版软件价值1289亿元之和。
对于各类软件盗版情况上,调查指出,数量盗版率最高的仍是办公软件,其次是开发语言及工具软件与平台、信息安全、网页设计等。前几年盗版率下降最为明显的操作系统,下降幅度明显放缓,仅下降两个百分点。从2005年至2009年,其数量盗版率分别为81%、68%、39%、29%、27%。
调查认为,此次盗版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了,保护和监察措施的执行;PC厂商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已基本到位;以微软为代表的主流软件开始低价促销;以金山WPS和360杀毒软件为代表的免费软件扩散迅猛;软件销售渠道的多样化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以及正版软件持有量的提高减少了软件重装次数。
代表商业软件企业利益的商业软件联盟(BSA)于去年5月援引来自IDC的数据称,中国的PC软件盗版率在2008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达到80%。这一结果与当年的中国软件产业盗版率调查报告数据存在巨大差异,因而引发争议。
BSA随后针对外界质疑的回应称,研究报告对研究方法、数据来源以及盗版对各国软件业造成的损失额均有详尽描述。并指出IDC的研究报告专注于PC套装软件的盗版,而互联网实验室研究的是一个更广的软件市场的混合。
在调查报告发布会上,主办方则在提供给媒体的新闻资料中继续质疑,BSA的报告没有说明清楚调查的原始数据及收集方法,并称其用软件盗版数量代替损失比率,对于不同价格构成的多种软件不合理。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胡崑山说,希望BSA在盗版率调查上与国内的调查方展开合作。有知情人士称,在盗版率调查问题上,BSA已经与中国有关政府部门与行业机构展开过沟通,但目前来看,合作的可能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