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连锁公司《内部员工上机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保障网吧顾客正常使用网吧电脑终端,以及丰富员工工作以外的娱乐和学习,特制订《内部员工上机管理制度》,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
1、员工上网计费方式:网吧营业区内计时消费(除特色区、对战区)。
2、员工每个月月初1日10点之前充值,每月充值上网时间为50小时(如有奖励上网时间一起充值),每月网费时间不累计,月底清零,如有超出部分的上网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下白班员工上机时间段为20:00—22:00时;下夜班正常休息的员工上机时段为10:00——17:00。
4、无论是以何种方式上网,都需按以上上网时段执行,违者扣罚50元,当月累计2次以上(含2次)违规,直接予以劝离处理。
5、员工上网在指定区域上机,不得随意在特色区和对战区上网,员工卡不得将上网卡转借(及售卖上网时间)他人或其他亲友、同事,如果发现转借(及售卖上网时间)他人,如经发现取消当月上网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将予以处罚。
6、员工不得在当班时间内以任何形式挂机,如果发现取消当月上网资格(任何形式包括:借顾客机器、接非上班员工机器、现金开机等);当班员工不得长时间在顾客和非上班员工身边观看电影、观看游戏等(2分钟以上)。
7、在客流高峰期(顾客上机人数大于或等于网吧客户机终端数90%时),收银员应停止跟员工开机,同时应通知正在上机的员工做好下机准备,各员工应主动下机。收银员在通知内部员工下机3分钟后,有权在不通知起本人的情况下,为其强制下机而为顾客上机。
8、对收银员强制下机不满或带有情绪的员工,将予以重罚(扣罚50元);当班收银员不坚守员工上机管理制度的原则,将予以双倍处罚;如果收银员碍于情面不好通知正在上机的员工下机,应及时向领班或店长汇报。
9、任何员工不得篡改收银机数据库系统、影响收银机系统(瘫痪、中毒、死机)、在局域网内散播(病毒、盗号木马)、破解计费系统管理员密码。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是属于违法的,情节严重的,网吧有权举报通知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摘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度第三条第二款。
对于肯悔改认错,态度较好的违规员工,实行内部说服教育为主,第一次扣罚200元,第二次直接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