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柯达对苹果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停止声称对10项专利拥有所属权,其中包括一项通过LCD屏幕预览照片的技术。这只是700多项用于数码相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设备的“数字捕获”专利技术的一部分。自2001年以来,这些专利已经创造了超过30亿美元的营收。柯达正寻求快速出售专利组合,并偿还9.5亿美元的破产债务。
但苹果在周四提交给美国纽约曼哈顿地区法院的一份文件中指出,苹果与柯达之间的争议应当由联邦地区法院的陪审团裁决,而不是像柯达所希望的那样由联邦破产法院裁决,因为破产法院没有陪审团,而且破产法院法官缺乏参与此案的权力和专业水准。
苹果表示:“为了实现自己一厢情愿的、人为加快的出售过程,柯达希望破产法院在几周之间快速做出裁决。没有任何法律或政策允许如此轻视苹果的知识产权。”
柯达发言人克里斯·维隆达(Chris Veronda)和柯达律师均尚未对此做出回应。1996年从苹果分拆的FlashPoint科技公司同样声称对这10项有争议的专利拥有所属权,因而也成为柯达的被告。
目前,柯达拥有大约1.07万项专利,并已经聘请投资银行Lazard对其总计约1100项的数字捕获和数字成像专利进行市场评估。上周,柯达表示希望在8月初拍卖这些专利,并于8月13日之前公布竞拍的获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