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部公布《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申报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应具备的四个条件:注册资金最少5000万元人民币,最少有30家直营网吧门店,最少在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分店,而且在过去一年没有受过相关行政处罚。
但是,这种连锁经营的方法似乎并不为中小网吧主乐见,“无论是全国连锁还是全省连锁,拿下牌照的大网吧主只会跑马圈地,连锁加盟后的网吧不如单体的网吧生存宽裕。”,IT评论家赵福军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其中芥蒂。
记者就此问题连线文化部,但是没有得到相关人士正面的回复。
就对文化部出台《指南》的意见和看法,记者走访了多家网吧,采访到一些网吧吧主。一位网吧主对记者表示,“这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目前个人申请单一网吧牌照几近封路,除非以收购5家当地网吧的形式重新申请连锁网吧牌照。‘被连锁’之后,网吧要掏出一笔不菲的合作费,但除了统一店面装修和财务系统之外,后期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好处。”另一位网吧主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不是每个地方都需要大规模的连锁店,加盟是需要很大费用的。在一些经济不是特发达的地方,保留一些小型的网吧,亦不置可否。而且当初从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大火事件发生之后,全国网吧行业就进入整顿期,整顿那些条件简陋,管理低下的网吧,但是与往日不同,即使是个人的网吧,条件设施也很齐备;由于个人经营,更是精心管理,所以连锁网吧虽然是一种趋势,但是,还是多元化些更利于网吧业的发展。
业界分析人士亦对IT新闻网表达了看法,网吧连锁经营,从相关的监管部门来讲更有利于对其科学监管,从网吧主的角度来讲也有利于整个网吧市场有序竞争,当然,个体网吧经营者在加盟连锁网吧时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加盟资金的注入,店面的装修,设备的更新等等,这些前期投入可能短期收益可能不会太大,但是从长期来讲,因为加盟也会是名气较之单体网吧大得多,有名气,自然人气旺,从长远利益看,肯定会有好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