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微信被骗,微信是否该担责?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几位法律界人士,他们均给出否定答案:在互联网社交时代,用户使用微信等沟通工具进行陌生人交友时,首先应保持应有的警惕,不能因为线下出现问题就责怪工具提供方,这样会因噎废食,不利于互联网时代创新产品的发展壮大。
态度:"整个互联网行业都无法承受软件被滥用这一责任"
"如果是司机驾驶原因在高速公路上出现车祸,是否也要由高速公路运营方承担责任?"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用车祸举例,表示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SNS软件产品,在线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不应该由互联网服务商提供责任。他表示,微信和Facebook、Twitter、Msn等诸多产品一样,社交功能也是基本的服务功能。"软件开发者、服务提供者无法判断,也无从制约网友的线下行为。如果为此责怪软件和互联网企业的话,整个行业都无法承受软件被滥用这一责任"。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齐爱民也用微信与汽车作比,表明了微信担责论的不合理。"微信和汽车的法律属性都是产品,从功能上看,微信和汽车为人类生活提供了便利。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约为年50万-70万人,如果有人因此提出汽车是犯罪工具,汽车生产商应该对死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张,则不会引起辩论,只会引人发笑,因其荒谬性太过显眼"。
观点:"工具属性如何要看怎么用,警方也是用微信破案的"
"互联网软件的工具属性如何,还是要看使用人怎么去用它"。齐爱民尤其指出,微信有"摇一摇""查看附近的人"等功能,可以迅速认识周围的陌生人,成为很多年轻人视为"交友利器"。极少数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微信的这个功能实施了诈骗、盗窃和强奸等犯罪。但很多案件中,警察也是用微信作为工具破案的。
据介绍,某案件中的受害人只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微信号,因此警方也用微信加犯罪嫌疑人为好友,诱其上钩,瓮中捉鳖。再好的工具也有被坏人利用的时候,菜刀、农药、汽车、斧头等对于一些人是生活必须品,而对于一些极少数的人却是实施犯罪的好工具。"罪恶是实施犯罪的人,而不是菜刀、农药、汽车、斧头等生活工具,微信也是如此"。
网友"风青杨"也表示,如果因为有人被骗,就要关掉微信。那么按照这个逻辑,手机短信诈骗,是不是就要关掉移动和联通?有人网购被骗了,是不是就要关掉淘宝和京东?网络广告诈骗案一发,是不是就要关掉百度?照此种逻辑,中国的互联网上市公司基本上可以全部关闭了。但即使那样,就不会有人被骗了吗?
提醒:"每个人都应该对陌生人保持警惕"
网络社交时代来袭,当线上沟通转入线下,如何保护自身安全?各位律师提醒网友,作为成年人,首先要有自我判断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不论是通过SNS软件认识,还是在车站或其他场合认识陌生人,都应该保持应有的警惕性,不能盲目被骗。
"我们同情受害人,但我们更为网络时代个人因冲动和随意而付出的代价而痛惜"。齐爱民表示,如果受害人更谨言慎行,或许犯罪分子本无机可乘。在目前公开的案件中可以看到,犯罪分子利用微信约了受害人之后,受害人避免受害的因素有很多,受害人的警觉和理智才是最主要的防身利器。
律师同时指出,微信产品应加强警示,给人们一个心理揣度的机会。微信的"摇一摇"等功能具有很强的交友性质,而青少年容易粗心大意,易冲动,好幻想,容易相信陌生人,建议腾讯在产品功能界面上给予必要的提示,如"您面对的是陌生人,交往须谨慎"。
本文来源:donews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