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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限的行政监管需要社会监督作补充。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网吧,创造了一个新兴产业,为社会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然而,从管理层面看,无论从法规建设,还是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措施上,都是相对滞后的。
这或许是所有自发的新兴产业发展起来后,在一定时期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不过,网吧的情况更复杂,由开始的管理缺失导致积重难返,管理难度更大。随着网吧的不断发展,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都感到对网吧的监管越来越困难。尤其是文化部门,自成为网吧的主管单位,无论在人力或财力上,都力不从心。
每个大城市都有一两千家网吧,小城市也有几百家,按网吧目前的实际状况和执法队伍的配置,都难以管得过来,只好采取口号式、运动式、整顿式等一阵风式的管理,不免水里按葫芦,你起我落。对于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始终没有根本解决,群众自发监督举报经常有之。
这样,一个传统的依靠群众加强管理的模式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网吧义务监督队”也就应运而生。实践证明,仅靠行政手段,对网吧的监管难以奏效。“网吧义务监督队”这样的社会监督组织,可为监管工作增添耳目,对网吧进行宣传教育,及时制止的防止违规行为;对黑网吧及时发现和举报,达到及时惩治和取缔;对行政执法工作,也能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
对于来自社会的监督,网吧应采取正确的态度。首先要充分认识到现阶段网吧需要社会监督的必要性。现阶段,互联网上游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网上的不良信息仍将大量存在,而且会不断花样翻新;到网吧上网的绝大多数是年轻人,他们大都以游戏娱乐为主,容易产生网瘾,影响学习、工作和身心健康;
许多未成年人出于好奇和被网络游戏的吸引,又不愿意处在家长和学校的监督之下,网吧是他们向往的去处;网吧经营者成份复杂,一些网吧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偷偷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屡禁不止;黑网吧的大量存在加重了群众对网吧的反感和积怨;
行业恶性竞争激烈,价格难以提升,经营收入日减,一些网吧常以违规经营弥补;网吧的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难到位。鉴于此,现阶段对网吧行业引入有组织的社会监督机制,虽是不得以而为之,确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