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南丹县大厂镇15岁多的少年杨某通宵上网后,猝死在网吧的椅子上,家属因担心得不到赔偿拒绝移走尸体。7月16日凌晨3时,经镇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调解,杨某尸体终于被运往河池市殡仪馆。
居民:不移尸体不应该
7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大厂镇铜坑社区。事发网吧位于一座居民楼的底层,只见网吧的玻璃大门紧锁,里面空无一人,玻璃门上“未成年人禁入”的标识仍然醒目。
据周边居民讲,16日凌晨,死者杨某的尸体被运走了,家属也离开了。但他们表示,家属不应让尸体在居民楼下停放3天。
住在网吧楼上的李先生说:“尸体停放在我们楼下好几天,家属还在楼下守夜,有时半夜还吵吵嚷嚷,严重影响我们的休息。”住在附近的王女士说:“天气那么热,尸体放在网吧里都发臭了,家属还不把尸体抬走,周围居民意见大得很。”而住在网吧隔壁的覃女士表示:“尸体停放在网吧那几天,我每天上下班出门都不敢向网吧方向看,心里怕怕的。”
家属:担心得不到赔偿
记者了解到,杨某出生于1993年9月8日,父母都是残疾人,家境贫寒,杨某姐弟俩此前均已辍学。
杨父告诉记者,杨某是12日晚上8时离家的,说是到同学家玩,当天一个晚上都没回家。13日上午9时许,他正在镇上买菜,突然接到杨某姑妈打来电话,说铜坑社区一个网吧里死了个少年,有点像杨某。上午11时,他赶到了现场。“当看到摆在地上已经僵硬的尸体就是我儿子时,我整个人都软了”。
杨某的姑妈告诉记者,不愿意抬走杨某的尸体,是因为担心尸体移走后,网吧老板不愿对杨某的死负责。
据杨某的家属称,13日下午,法医来到现场。经过简单检查后,法医说杨某的尸体上没有外伤,基本可以排除他杀和中毒,但具体死因要解剖才能得知。随后,法医征求家属意见,要求将尸体移至太平间进行解剖,家属没有同意。杨某的小叔说:“当时我们同意解剖,但必须在网吧内进行。我们担心尸体移走后,网吧的老板就不认账不赔钱了。”
杨某的家属还表示,事发后,当地政府组织过几次协商,都没有达成一致结果。调解不下,得不到赔偿,大家一致认为应该把尸体留在网吧里。
政府:垫资将尸体运走
据大厂镇镇长刘奕雁介绍,经调查,杨某于7月12日晚11时到事发网吧上网,13日凌晨3时网吧管理员发现他仰坐在位置上,以为他睡着了没有在意。13日早上8时,网管发现杨某已死亡,便向业主陈某报告,并立即报案。
随后,政府组织死者家属同网吧业主陈某协商处理善后事宜。14日凌晨1时许,双方达成初步意见:由陈某先赔偿家属5万元,然后将尸体运到火葬场冰冻,待善后工作处理清楚后再火化。但是,陈某以无资金为由,迟迟不付钱,直到晚上10时才将5万元全部付给家属。因拖延时间过长,家属担心如果把尸体运走今后索赔更难,便提出由业主一次性赔偿23万元,尸体由家属自行拿去火化,此事就此了结。但是,业主认为赔偿过高,无力支付,协商再次流产。从15日上午10时开始,陈某的电话再也无法接通。
刘奕雁说,为了将问题尽快解决,政府决定先垫付5000元将尸体运到河池市殡仪馆。16日凌晨3时,尸体终于被运走。
反思:严管网吧除隐患
对于此事,一律师认为,事发当晚,一名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彻夜未归,而他的家人也不去寻找,所以他的监护人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事发后,家属停尸网吧的偏激行为更不可取,因为它妨碍的是公共利益。
据南丹县文化局调查,事发网吧在2003年就办理了经营许可证,今年5月份,该网吧还通过了文化部门的例行检查,是一家有营业资质的合法网吧。但警方查明,杨某是借用同村一名成年男子的上网卡上的网。
刘奕雁说,此事暴露了网吧监管方面的问题。杨某是一名未成年人,但他借用别人的上网卡上网,网吧没有及时制止,甚至纵容这种行为,使得实名上网系统形同虚设。这也反映出有关部门平时对网吧的监管存在疏忽,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强网吧管理,严禁未成年人上网。
16日下午,记者在大厂镇随机走访了3家网吧,没有发现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