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业主在经营管理方面都存在很多疑问,集中表现在未成年、经营选址、营业时间这几个方面。在我所了解到的北京、西安、山东等30多家网吧业主中,他们都曾因为这方面的问题吃过亏。原因就是因为对相关规定的认识“很表面”,没有“领会精神”。
对此情况,ZOL网吧频道对多个问题进行了筛选,特意与多家网吧业主认真做了交流,最后还特别咨询了行业专家做了一个全面、权威“专家答疑”。希望能对“迷茫经营”的网吧业主有所帮助。
1.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时间由经营者自行决定;但是,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时间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8时至21时”“不得在本办法限定的时间外向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开放,不得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这一段话我看着很糊涂,能否给予简洁明了的答复?
ZOL网吧频道:《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三十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或者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由此可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是违法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这所表达的意思就是说,网吧不得以任何方式接纳,包括家长陪同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