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看似严厉且“量化”的通知一出,不仅没有什么叫好声,且质疑一片:“有用吗?可操作吗?”这也难怪,近年来,管理网吧的部门已达到14家,新规定不断推出,稽查队伍膨胀,还有新技术支持,如“限时断网”等,但效果不好。对网吧,我们当然要管理,但不断加码的严管就能收到良效吗?我们不妨探讨一下。
尽管有人,甚至是专家或人大代表呼吁关闭所有网吧,但我们没有冲动,这是聪明的,有头脑。作为数码时代与时俱进的新型业态,网吧有其旺盛的生命力和很高的需求性及成长性,就高一些说,网吧在启蒙和培育新一代“电子公民”方面功不可没;说低一些,作为公众上网的一个终端,网吧给许多人带来方便。
近年来,一些网吧是有经营管理的问题,但统称为“黑网吧”也有失公允。不少业主是想开好网吧的。有些问题要两面看,如防止在网吧上色情网,其根源在网络,加强互联网本身的监管才是根本;又如防止在网吧玩暴力游戏,限制生产制作暴力游戏才是根本;不能把板子都打到网吧上。
甚至“接纳未成年人”也有其“积极”一面。一位经常泡网吧的孩子曾问笔者,如果没有网吧,这么多学校不喜欢和不喜欢学校的青少年又到哪里去?如果他们不在虚拟世界里“打打杀杀”或“养养孩子偷偷菜”,他们整日游荡到社会如果玩真格的又会怎样?说实话,听了他的话,笔者惊出冷汗。目前我国未成年人是网络使用者中最庞大的群体,占上网人数的60%以上,因家庭和学校对上网的限制、教育体系的忽视、社会考核价值体系的冷落及邻里同学关系疏远,许多孩子在网吧,特别是从虚拟的网络游戏中找到了自尊、自信、温暖、价值和友谊,当然也有人得了“网瘾”。我们不能一边拼命用各种手段堵网吧的门,不让他们进去;一边又因为教育不公和缺乏充实丰富有趣的学习、文体和生活,变相把他们推进网吧。大家都知道,“网瘾”是一种“社会病”。社会问题主要靠全社会的进步和完善来解决。如没有这一前提,靠“网吧不能一次接纳3名以上未成年人”来解决,怕又是事与愿违。
当下,不少网吧经营已是薄利,未成年人是他们最大的顾客,如果要鼓励他们自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不仅仅是严管,也应适当扶一把。例如,目前,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正在成为政府为公众服务的窗口,为政府与群众互动沟通提供了更加顺畅的渠道,提高了政务的效率,也是反映民声和施行监督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渠道。按计划,“十一五”期间,我省70%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在线办理。高效“电子政务”的创建之本和服务对象都是公民,而这种能呼应和善于享用“电子政务”的公民是“电子公民”,“电子公民”的产生是需要投入和培育的。我们可以把一些网吧纳入社区或农村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民”消费终端,国家补贴一些,再请大学生做志愿者或打工,分门别类,根据公众各种生活方式的需求提供多种服务,如提建议、找市场和缴纳各种费用等等。
印度有一个安得拉邦,7500万人口,其中有48%是文盲,农业人口占70%,人均GDP低于600美元,可是该邦搞电子政务的成功故事却在全世界传颂,发达国家都跑去学习。该邦政府建立的eSeva系统(电子化服务)使文盲和贫困的农民都用上了电子政务。政府采用“建设-拥有-运营”或“建设-拥有-运营-转让”等模式,与公司合作建立了密布的网吧和网亭,老百姓可通过这些网吧免费享受政府的“一条龙”政务服务,从付费到交税等等,不搞形式,非常实用,不会上网的人则由与政府签约的“吧主”代办。当在我们为孩子“泡吧”和“网瘾”大伤脑筋的同时,遍布印度各大城市和小城镇的网吧里却很少见到未成年人,因为网吧成了“办正事”的地方。这些做法和理念对我们搞好网吧都很有借鉴意义。
目前,我国网民的总人数已达1.37亿人,但我国总人口的上网率在国际上并不高,甚至于落后于周边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互联网的普及程度还很低。35岁以上的网民只占17.5%;城镇网民普及率是农村的6.5倍,我国非网民不上网的主要原因包括:36.0%的非网民选择“不懂电脑/网络,不具备上网所需的技能”;31.4%的非网民选择“不具备上网条件(没有上网设备、当地无法连接互联网)”,如此看来,只要有政府适当的管理和扶持,不做孩子的生意,办好网吧同样大有市场前景。
我们执政要有智慧,要思考还有其它更好的管理路径,如在制度建设上让“黑”变“白”,让“坏人”变成好人,特别是对正处于灰色地带或“无间道”的人和事,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他们奔向光明,这更利于社会的和谐及发展。人心趋善,生活趋稳,社会趋进,这是一个基本点。一味利用法规打压只能适得其反。 顾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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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