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小伙在网吧偷别人的上网卡,后被网吧工作人员打伤。4月13日,伤者到本报投诉,称自己事后认识到错,很后悔,但网吧工作人员不能私下打伤自己。本报提醒更多网吧工作人员,遇到此类事情还是要依法交给警方处理,以免因不妥当处理引发其他事端。
昨日12时许,一名20多岁的年轻小伙走进本报,只见他脸上和身穿的白色衣服上血迹斑斑,眼睛周围还有很明显的多处红肿。小伙子拿出身份证证明,他叫刘某,今年22岁,是陕西省泾阳县人,前两天到西安来找工作,因为还没找到工作没有地方住,4月12日晚上,他就到靠近东大街的建国路上一家网吧上通宵网,直到13日早上8点多,上网、吃饭、买水后,他身上只剩下一元钱了。没钱的刘某一念之下想起了一个“歪招”,看到许多上通宵网的网民经常因困乏趴在电脑前睡着了,上网卡还插在电脑上,他就想趁机偷几张上网卡,想在网吧吧台退卡后换得上网卡的押金。
随后,刘某来到附近另外一家网吧,专门留意在网吧睡觉的一些网民,果然,他发现有个小伙子趴在电脑前睡得很实,不仅他所在的电脑上有网卡,他桌上还放着另外三张上网卡。刘某便趁机偷走了这三张上网卡,没想到他的举动被网吧的一名网管看到了,网管立即把他叫走并带到另一间房子。刘某昨哭丧着脸说:“网吧后来十多人一起打我,打得我脸上、身上多处都有伤。我偷东西不对,上网卡里其实没有多少钱,我就是当时没钱着急了。我现在也很后悔自己的行为,知道偷上网卡是做错了,但网吧的工作人员不能私自这样打伤我,可以把我送到派出所让警方依法处理。”
昨日,经过记者劝说后,刘某表示他会考虑是否求助警方。本报也借此事提醒一些想在网吧行窃者,不要再做违法之事;同时也提醒一些网吧的工作人员,一旦出现网吧盗窃案件后,最好通过警方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