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风云再起
“诉状中提到的指控可追溯到20年前,在过去是毫无根据的,今天更是如此。”2005年7月,针对Go公司创始人杰瑞·卡普兰的状告,微软发言人斯坦丝·德雷克进行了反驳。
命运多舛的Go公司1994年被并入AT&T旗下一公司,1996年该公司从母公司剥离后,Go又归属于朗讯公司。2005年4月份,卡普兰重新获得了Go的所有权。
卡普兰的诉状称:“微软试图扼杀Go,其使用的手段与微软对付网景、Sun和Novell等竞争对手的阴谋如出一辙。”诉状还指控微软窃取了Go的技术,微软对康柏、富士通、东芝等打算采用Go公司操作系统的公司进行“恐吓和威胁”。
2005年前后,微软在一列反垄断官司中败北,Go公司认为自己也有可能赢得官司,获得赔偿。
一年后,美国联邦法院驳回了Go对微软的起诉。(姜洪军)
《i殇·外企志》记者手记
技术博弈中的争雁寓言
《应谐录》中有一则“争雁”的小故事:兄弟俩外出打猎,发现一群大雁,两人准备弯弓射雁。哥哥说:“雁很肥,射下来可以煮着吃。”弟弟反对:“还是烤了吃好,又香又酥。”两人为此争执不休,一直争到村里的长者面前,请长者给他们判定谁对谁错。长者给他们出了个主意:“一半煮着吃,一半烤着吃。”兄弟俩同意了,但等到他们再回去射雁的时候,那群大雁早已飞得无影无踪了。
这个寓言在手写技术博弈中多次上演,第一次发生在1987年的卡普尔、卡普兰组合对峙嘉塞、山口曼组合中。20多年前,承载笔输入和手写技术的掌上电脑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相应的配套技术并不完备。不像10年前个人电脑面世时那样条件完备,当年乔布斯和沃兹推出苹果II型电脑时,显示器技术早已成熟,微处理器技术也走过试验期,键盘就不用说了,苹果公司所做的就是集大家之成。而20世纪80年代末的掌上电脑尚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从硬件的触摸屏到应用软件,一切都在探索之中,未定之数太多。这绝非某个技术先驱和技术组合所能一手包办的,虽然上面提到的这四个人在IT史上都留下了重彩的一笔,但他们分成对峙的两路人马,互相攻伐,这显然在某种程度上迟滞了掌上电脑乃至以后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发展进度。
而微软“绞杀”Go公司,则是这个“争雁”寓言的放大版。
IT领域著名的技术专家埃斯特·戴森曾大力支持Go公司,他当时说技术上的创新一般来自像Go这样的小公司,Go开发的系统将成为继1984年苹果公司的麦金塔电脑之后的第二个大飞跃。
而1991年的盖茨不这样认为,当时他曾问下属:“你能肯定给我的是最好的手写识别系统吗?我们是一个有钱的公司,我能买到任何我想要的。”
可结果是,微软过早地“狙杀”了在笔输入和手写技术领域的标志性公司Go,让许多有意向进入到该领域的人才和资金望而却步,所以微软无法从市场上买到最好的笔输入和手写技术,同时微软自己也没有开发出受到市场欢迎的相应技术。其恶果最终体现在微软采用了笔输入技术的Tablet PC平板电脑上,这个产品比苹果乔布斯iPad的诞生整整早了十年,但因技术上的不完善而倒在黎明前。(姜洪军)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