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判处高级网络工程师兰波有期徒刑2年。
案件回放:兰波曾恶意破坏中国国情网及中国教育发展网信息系统,造成两网站连续5天无法打开。该罪行为包括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以及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等,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
2003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2年至3年有期徒刑。
案件回放:2002年初,两个只有初中文化的被告人共同商谋,邀请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懂计算机知识的被告人毛文铭改装“三金”牌税控加油机程序,然后出卖改装芯板谋利。 按照分工,李营利用工作之便提供了其所在公司的“三金”牌税控加油机的电源板、税控主板、按键板、显示板等,毛文铭则按要求,用自带的手提电脑、编程器等工具,利用反编译程序等篡改程序,使之具备偷油偷税功能。之后,毛文铭将篡改程序大量灌制芯片,将其中的300多片卖给李营,从李营处获得人民币2万元。随后,李营又以每片人民币1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分别向北海市40多个加油站推销篡改程序的芯片,或替“三金”牌税控加油机用户改装程序,使之具备偷油偷税功能,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4万元。
2001年10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一名网络黑客2年徒刑,并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4300元。 被判刑的黑客名叫林其灿,27岁,是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计算机专业硕士,被捕前在福建省厦门市某银行工作。
案件回放:2000年12月26日,林其灿在工作单位利用互联网登录设备,对远在千里之外的昆明市云南信息电讯网站进行了破坏攻击,删除了这个网站几乎所有的用户数据,并上传自己制作的写有分裂国家统一的文字(英文)图片,将云南信息电讯网站主页替换,致使该网站被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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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比特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