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其中第七条和第九条分别针对互联网个人隐私和窃取他人信息做了补充和修正。
第七条指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九条指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对普通计算机用户隐私权保护明确
律师董正伟表示,此前《刑法》285、286、287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和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俗称黑客犯罪)规定不够细化,对公民和普通计算机用户隐私权、商业秘密保护不够明确。
“刑法新增的内容加大了对公民隐私权、商业秘密、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 董正伟表示。
“总体来说,法律相对于现实的社会生活总是滞后的”,知名律师李长青表示,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恰恰回应了目前人们最为关切的、社会危害很大的几方面问题。
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互联网黑客比较多,网络窃取信息的事件比较多,传统的法律只打击入侵国家机关的行为,现在新的法案范围延伸到了普通的企事业单位,也给与普通的用户以保护。”
同时董正伟律师指出,根据新的刑法修正案规定,网站出现的贬损他人形象和人身攻击、侮辱、谩骂语言应及时清除,对涉及公民隐私权信息的举报投诉要迅速查清来源予以纠正,“否则网站运营商和管理人员有可能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安全专家:新刑法修正案亟需完善实施细则
360安全专家石晓虹博士指出,新的《刑法》修正案对当前主要的网络攻击明确定性为犯罪行为,这意味着木马产业链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可以取证调查,利用技术手段追踪犯罪嫌疑人,“对于网络暗黑势力将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不过,石晓虹认为,“目前看来,修正案亟需完善的内容在于实施细则, 由于木马传播属于网络行为,速度非常快,而且很多网友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可能会成为木马传播者的帮凶,这都加大了取证和技术追踪的难度。”
“特别是修正案增加了对制作和提供侵入、攻击程序、工具的人,也同样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江民安全专家、总经理陶新宇认为,这将严重震摄那些原来无所顾忌的计算病毒制造者。
网游巨头:打击私服外挂有法可依
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新的修正案打击互联网黑客的网络信息窃取行为,打击盗取网游帐号行为,网游行业直接从中受益。
巨人网络方面向腾讯科技表示,这两个条款的修改反映了国家和政府保护个人隐私、维护个人及商业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心,将降低网游盗号率。
“这两条的修改,主要反映了国家和政府保护个人隐私、维护个人及商业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心。具体来讲,此次修正案中第七和第九条的内容,分别是针对目前非法披露个人信息以及大肆窃取个人银行账户、私人邮箱、游戏帐号及其虚拟物品的行为。” 巨人方面称。
金山网游人士表示,虽然网络游戏在中国大陆发展好几年了,但相关法律规章却严重滞后,此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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