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关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新政不断,成为给购房者减负的又一金融工具。
目前出台新政的城市主要包括河南洛阳、云南普洱、广西防城港、陕西汉中等三四线城市。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各地新政执行的条件有所不同,有的需要先还后贷,有的则尝试免除居民自筹垫款环节,具体落地进展也有所不同。
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当前环境下加大对商转公的支持可以降低购房者成本,促进合理需求的恢复,但因为限制条件较多、额度有限,短期“商转公”惠及的人群或有限,对提振市场需求的直接效果亦有限。
对于银行来说,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因为商转公意味着房贷利息减少,短期内配合意愿偏弱。不过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从长期有利于提振楼市的角度看,对银行并非不是好事。
“商转公”并非新鲜事物
今年以来各地楼市新政不断,其中围绕房贷展开的惠民政策直接关系人们的钱袋子,“商转公”也是其中之一。
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接近20个城市推行“商转公”政策,以此减轻购房者还贷压力。尤其自9月以来,云南普洱、河南洛阳、广西防城港、陕西汉中等多个城市密集发布了“商转公”新政。
其中在9月14日,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办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称将在市内实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的业务;9月21日,洛阳市和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围绕“商转公”的管理办法发布征求意见稿;9月24日,“汉中发布”官宣汉中市已于当月5日重启“商转公”业务,有效期2年。
所谓“商转公”,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因为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差异较大,二者之间的转换无疑可以降低购房者的还款压力。从各地新政的描述也可以看出,支持“商转公”的目标较为一致——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和楼市需求。
在曾刚看来,在当前楼市持续低迷和消费观念日趋保守的背景下,用低成本的公积金贷款代替商业贷款,在降低购房者还款压力后可以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合理需求。
不过“商转公”其实并非新鲜事物。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各地关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做法一直有,只不过不同城市的支持力度不同。
以广西防城港为例,有建设银行当地房贷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该行此前就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业务通道,不过往往是根据当地公积金额度等情况“开2~3个月就关了”,今年以来则一直保持开通。
汉中市则在2014年到2017年已经实行过“商转公”贷款业务,后期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整、资金使用率较高等因素,暂时停止了此项业务。
居民能省多少钱?
尽管今年以来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已经累计下调了35个基点,加上央行对新增首套房房贷最低利率下调20个基点,当前国内首套房的商业贷款利率最低已经降至4.1%。
但相比之下,房贷依然较经营贷等其他贷款品种属于“高成本”贷款,尤其对于几年前购房的居民来说,挂钩LPR需要一年调整一次,还存在等待周期。加上存款利率下行、理财收益不佳等因素影响,提前还贷甚至试图用低成本的经营贷“置换”房贷的现象更加明显。
这一背景下,转换为成本更低的公积金贷款的确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选择。目前,国内5年期以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相比4.1%的商贷首套最低利率依然存在较大利差空间。
以洛阳为例,该市在今年5月初刚刚调整个人、夫妻双方、青年人才公积金住房贷款额度至55万元、65万元、65万元。按照目前执行的首套房最低利率4.1%、贷款55万元、30年期,对于刚买房后进行转换的居民,可以节省利息6万元左右。
这一效果在当前尚未执行最低商贷利率的城市或更为明显。以汉中市为例,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焦本禄在前述“汉中发布”文章中表示,当前当地商贷利率一般是4.5%左右,而公积金贷款现执行5年内首套房年利率2.75%,5年以上首套房年利率3.25%,二套房上浮10%的优惠政策。
陈文静认为,该政策主要针对存量房居民,尤其过去几年购房贷款利率相对较高,部分城市首套房贷利率高于5%,“商转公”之后,房贷利率明显下调,可以明显减弱购房者的还贷负担。不过,“商转公”业务需要取得房产证后办理,对于近两年在房贷利率较高时购房的居民,可能暂时不能满足办理条件。
限制条件或让效果打折
测算结果虽然诱人,但执行层面还受到多方面条件限制。
以洛阳市新发布的“商转公”征求意见稿为例,申请“商转公”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主体是该市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借款人或配偶),其商贷尚未还清且已经拿到房产证,房屋未进行其他抵押事项;第二,借款人要自筹资金还清全部商贷;第三,业务开展需要视市公积金额度而定,即个贷率连续三个月低于85%(含)时可开展,连续三个月高于95%(含)时暂停;第四,贷款额度按照该市现行计算方式计算且不得超出商贷剩余本金,商贷已还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二手房20年)。
此外,综合各地新规,“商转公”仅限于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之前办理组合贷(商业+公积金)的购房者无法办理“商转公”业务。
不过相比之下,防城港、汉中等地“诚意”更足,针对“商转公”需要居民垫资还清商贷的难题开出“口子”。以汉中市为例,该市在全省首先采用了顺位抵押模式,即在维持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办理公积金贷款第二顺位抵押权的方式,实现了不需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即可直接发放公积金贷款到原贷款银行账户,以此来冲抵原贷款余额。
(图源:汉中发布)
防城港市相关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与汉中市的做法类似,即通过免自筹实现“商转公”,不过申请主体需要在当地缴存公积金满2年及以上,“商转公”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原商贷余额且不超过规定的商转公贷款限额40万元,贷款差额部分仍需要个人自行结清。
陈文静认为,考虑到各种限制条件,短期“商转公”惠及的人群可能有限,对提振市场需求的直接效果也因此会“打折扣”。董希淼也表示,“商转公”的确有助于激发部分居民新的住房消费需求,但效果可能有限。
会有更多城市跟进吗?
从落地情况来看,目前各地“商转公”的执行进度也各有不同,多地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以广西防城港为例,建设银行在当地某支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相关文件还没有正式出来,因此办理“商转公”继续按照“先还后贷”的方式进行。
董希淼认为,考虑到各方面限制因素,“商转公”可能很难作为“因城施策”的工具大范围应用,其中除了对居民减负作用有限,还涉及到银行的配合和执行意愿。
陈文静也表示,“先还后贷”模式会直接导致银行利息减少,而“商转公”本身也存在较大利差,目前看来银行对这一政策的配合意愿可能相对偏弱。
对于接下来的因城施策方向,更多业内人士倾向于继续深化“四限”政策的改革。董希淼认为,结合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的“允许地方‘一城一策’运用信贷”,“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政策要求,应继续加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力度,加快采取下调首付比例、取消“认房又认贷”、降低贷款利率等措施,适当放开一二线城市郊区的限购政策,三四线城市还可以探索推出三套房贷优惠政策等。
陈文静也表示,预计接下来各地因城施策力度会继续加大,不排除短期内更多城市跟进“商转公”业务,但主要方向可能还是从优化限购、“认房认贷”等方面跟进,此外二手房“带押过户”有利于畅通二手房交易链条,短期可能会有更多城市跟进调整。
本文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