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台旧电脑摆个摊,专门下载黄色录像卖钱。这门“生意”,他一做就是8个月,竟赚了1万多元。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江西籍19岁的熊某昨日被丰泽警方刑拘。
去年6月底开始,熊某就在丰泽区东海街道埔社区建辉百货店门口摆摊。他向店主租了一条网线,加上电费,每月支付店主200元。他从网站搜集黄色录像,存入电脑,再做一本目录供人挑选。下载一部淫秽录像要2元,短的5毛钱。他的“客户”主要是手机上有MP4的外来工。每个月,他能赚2000多元,目前已赚了16000元,至少向1040人传播淫秽录像。
前日下午4时许,熊某给客人下载黄色录像时,被后渚边防所民警抓获。熊某说,初一辍学后,他就整天在
网吧混,这个“技术”是无师自通的。他的父亲在工地做杂工,月收入1500元,母亲在家煮饭,他的收入是家里最高的,是家庭经济的“顶梁柱”。家里人也知道他干这个,但他们都不知道这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