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同时强调,严把网吧市场准入审核关,坚持严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着力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把网吧建设成为传播文明的窗口。明确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不得突破文化部核准的2008年—2009年网吧发展总量布局规划,不得擅自增加网吧总量。规范网吧法人变更手续,遏制网吧牌照倒卖行为。《通知》还部署开展网吧管理分类试点工作。广东、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山东省文化行政部门将在文化部指导下,分别以“解决外来农民工上网难问题”、“综合治理黑网吧问题”、“推进网吧连锁化经营问题”、“农村网吧发展与管理问题”、“农村网吧信息服务建设问题”等网吧管理难点、重点为内容开展分类试点工作,针对地区差异,创新网吧管理方式方法。《通知》着重指出要积极优化网吧市场结构,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扶持连锁网吧的发展。要在制度安排、政策扶持上,鼓励和推进网吧连锁企业兼并、重组现有存量市场中的单体企业。严格规范网吧连锁企业的经营行为,杜绝“假连锁”、“假加盟”等现象。
《通知》还要求各地公安部门继续依法坚决打击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推进在网吧实施互联网安全保护措施,以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网吧进行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删除、封堵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站,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确保信息安全。对在网吧内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不制止、不举报的网吧业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加大整治网吧及其周边治安问题,打击网吧“黄赌毒”活动,控制、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网吧治安秩序良好,努力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大网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予以消除。大力推进第二代身份证实名识别登记系统,落实“四个及时报警”(发现可疑人员、发现上网人员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发现上网人员之间发生打斗、发生刑事案件时及时报警)。文化部门将加大网吧内文化内容监管力度,推进网吧文化内容知识产权保护。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网吧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的同时,依法打击通过网吧下载、使用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格调低俗、侵权盗版等文化内容的经营行为,消除文化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合法、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网吧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提供非法网络文化产品,应与合法网络文化内容产品经营企业签订购买协议或使用授权。根据《通知》要求,为网吧提供网络文化内容产品的经营单位须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具备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资质,为其所提供的文化内容合法性负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经营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将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名录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定期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报备。文化执法部门将对网吧服务器内存储的网络文化产品、安装的内容提供软件进行定期检查以及日常抽查,经营非法网络文化产品的网吧将被勒令删除违规内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通知》还要求加快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提高技术监管水平。各地要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文市函〔2009〕186号)要求,在经费、人力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提高监管系统在全国网吧计算机终端的覆盖率和在线率。
最后,《通知》要求各地完善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常态化,工作简报规范化,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协作配合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通知》的下发将全面深化网吧管理工作,有力推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本文来源:文化部网站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