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东南快报》消息:福州整治网吧行动中发现一个烟头罚款15000。“地上被发现了一个烟头就罚了15000元。”昨日,拿着处罚收据的福州市某网吧主刘强(化名)颇为“无辜”地对记者说。福州市从5月底开始在全市范围的网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只要在网吧场所内发现一个烟头,网吧业主将被课以最高15000元罚款。而
“一万五一个烟头”,我看可以让那些热爱吉尼斯的赶快拿着收据去申报了。古人云,“法之轻重,以弊之轻重为衡”。的确,以“蓝极速”为起点的“网吧乱像”每每让人心有余悸,“重罚”从来就是我们“治乱”的葵花宝典,但问题是“一个烟头一万五”的背后真的是罚得其所吗?
在这则新闻背后,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考量:一是,行政处罚都是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罚款只是通过一种经济手段达到惩戒、教育网吧业主遵循国家有关规定的目的,而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触目惊心的“一万五”真的就能一劳永逸地吓退所有的烟头?二是,一个烟头处罚15000元,那么,一堆烟头呢?执法的裁定标准是如何规范的、能不能经得起法理的度量?如果违法情节严重的与轻微的一个样、首犯网吧与屡犯网吧一个样,都按最高限度处罚,这到底是治理呢还是创收呢?三是,除了出台“一万五一个烟头”的惊悚政策外,有没有配套的人性化激励和监督举措呢?如果只是这一家政策唱“独角戏”,难免有陷入“以罚代管”泥沼的嫌疑。四是,凭什么让刘强(化名)成了这受罚“第一人”,“地上被发现了一个烟头就罚了15000元”,这种拿普通公民开刀的杀鸡儆猴有没有侵犯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只是为了找个标本,第一次就“上限处罚”的把戏难免会成为“宪政社会公平不能承受之痛”……
凭我们的智商,的确换算不出“一个烟头一万五”的标准是怎么测算出来的,一万五千元,足以抵得上一个产业工人一年的毛收入了吧。“一个烟头一万五”的背后,隐寓着行政处罚执法权的暧昧和对罚没收入的天然向往,当监管患上“重罚依赖症”,惩罚就成了惩罚者的唯一目的,惩罚就可以抵消其他职责范围内的职能作为。当我们动辄祭起“重罚”的大旗的时候,别忘了:真正的“罚理”得合乎法理,而法理就是最大的情理。
一次次“一万五千”就算罚到业主倾家荡产,恐怕也替代不了“良好的公民教育、得力的人性监管”,真正的“无烟网吧”怕不是生长在罚得严酷残忍的土壤上。
本文来源:光明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