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管理的多赢之路
首先,取消对网吧经营时间的限制,满足了部分消费者因工作原因、生活习惯等需要夜间上网的需求,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其次,网吧经营业主对政府管理部门为企业服务、为企业着想的举措予以拥护和赞扬;再次,因夜间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案件减少、闭门经营安全隐患下降,减少了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配合执法检查的工作压力;最后,家长投诉举报案件也大幅减少;而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取消网吧经营时间的限制没有不同意见及反映。
成都模式应该得以推广
成都市文化局市场处负责人认为,成都市取消网吧营业时间限制的规定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推广。“从遵循‘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出发,我们建议可以逐步取消对网吧营业时间的限制,理由有以下六点。”该负责人说。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是娱乐场所,不存在夜间有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不应限制经营时间。
二、延长了网吧经营时间,增加了经营者的收入,对目前疲软的网络文化市场有一定的拉动作用。
三、网吧业主增加了收入,经济压力减轻,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的发生。
四、相对避免了因网吧夜间闭门经营,防止执法部门检查而造成的消防隐患及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互联网作为信息时代高科技产物,网上跨时空交流、信息传递都应与世界接轨,为此网吧也不应该受时间的限制。
六、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时间差异大,在法规制定上不应采取“一刀切”。
“当然,在取消时间限制的同时,也不能放松对网吧行业的监管力度。”该负责人称。因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罚则中,更应该加大对0时至8时期间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力度,实行“一次性”死亡法。
本文来源:ccdy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