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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暴步兵杨永信”与他的86条:包你承认有网瘾

2016-9-7不详佚名
在这样一个阶段。

言下之意,杨永信自己也清楚,他面前那些弯曲的膝盖后藏着的并不都是真心实意,其中一些还“需要过程”,而这个过程,那肯定是更多的“治疗”啊。

化名为“小雪”的盟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称,她因此罹患了腰间盘突出(私以为不妨借此维权一下,网戒中心这些年收入早就破亿了,保管能赔你个盆满钵满)。她曾经想过要强行出院,杨永信则扬言说要亲自给“强行出院”的盟友做一个小时的电疗。好在她的母亲此时迷途知返,利用小雪出门贴膏药的机会逃离了网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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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吃特餐不认真”。是一种惩罚“ZZZZZZZZZZZZZZZZZZZZ”治疗手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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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队列中手未扣紧”,不知有何深意。

第6条,穿便装外出,好像在暗示进了这里还有外出的机会。自由的希望就在字里行间,看起来像是辅佐电棍的一根幻影胡萝卜,但能不能实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7条和第8条,吃巧克力、喝饮料、茶叶水、咖啡。外行乍看起来这两条似乎像是精神病院的常态,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这一条其实和网戒中心的另一个秘密有关,那就是用药。巧克力与咖啡茶叶等饮料中存在让人兴奋的物质,可能会与杨永信的用药产生冲突。用的药究竟是什么、剂量如何,我们至今也无从得知。但经亲历者描述,其中有口服的,也有需要静脉注射的,且静脉注射时,药物对血管有较强的刺激性,“撕心裂肺的疼”。用药还有潜在的副作用,其中的一项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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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尊心脆弱的未成年人遭此磨难,或许也是杨永信摧毁人心的一种手段。

第9-12条都是些琐碎的纪律性条款。

第13条“在网吧未经允许听音乐”和第14条“未经许可碰触电脑及登陆外网,登陆不健康网站”有点儿意思,这表明了在戒网中心内也是能上网的。不过据出院后的“盟友”称,所谓的上网也只能上内网,在内部论坛上发一些“积极向上”的文章,或写一些毫无隐私可言的日记。盟友们在电击威胁下写下的这些文字是必须完成的任务,但他们往往也会因为在文字中表现出了“态度问题”而遭到治疗。这个方面我们挖掘出了一些可能引起电击的网戒中心上网管理细则,来源并不100%坚实,但应该有些参考意义:

(1):发送一些无聊话语;

(2):发一些与主题无关的跟帖;

(3):不得使用表情;

(4):连续使用多个相同的标点符号;

(5):发帖字数少;

(6):发送消极话语(特别是不利于我们这个氛围的话语)

(7):严重应付;

(8):内容空洞或使用繁体字、非主流个性字体、新新人类语言等;

(9):半数以上班委认定为灌水贴的帖子等。

这里的所谓上网,简直比上飞机规矩还多。

至于日记,援引一位盟友的描述,大改是这样的:

日记上任何内容都有可能在点评课上公布。为了安全,你可以写的是“对点评课的感悟,对杨叔的感激,对父母的愧疚”。只有还抱有“隐私观念”的新人,才会在日记里写“我好害怕”,“这里是邪教”,“我想回家”。

这里的第8条更有点儿意思,在央视春晚都开始不断把流行词包装成卖点的时候,杨永信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一条逆历史大潮而动的道路,竟然认为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就可以消灭互联网的巨大影响。

更好玩的是,杨永信自己都无法遵守这一条,似乎自己也该去13号治疗室躺上几个小时,证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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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其在网戒中心使用的教材《戒治网瘾重塑性格》中出现的语句,我很确定你在仓颉的泥板子上找不到这个“N”字。

第15条“生存体验签完假条没有告知楼长”,所谓生存体验是指啥?摘录自盟友的说法是:“生存体验”这项活动的规则是:家长不给一分钱,一天三顿饭都需要自己去挣,挣多少,就吃多少。临沂网戒中心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盟友们体会到家长挣钱和生存的不易。

从我个人的理解来看,这应该和许多骗钱的企业培训机构玩的把戏差不多。当年有很多蠢材机构的宣传语中愚昧而大方的把这直接称为“洗脑”。

第16条“私自进杨叔及医生办公室”。这个很好理解,你以为自己姓赵?那是你去的地方吗?

第17条“开会时间闯入会议室”。同上。

第18条“跨越警戒线”。想越狱吗?

第19条“进入储物间”。这里可能装着神秘的药,这是杨永信守护至今的秘密,我个人认为,如果搞清楚了这个秘密,可能足以颠覆其统治。

第20条,“早上7:30-下午5:30在小室挂衣服”。许多像临沂网瘾戒除中心这样的地方都曾经发生过经营者针对患者/学员/盟友/病友/同学/的暴力事件,甚至还死过人。早上7:30-下午5:30这样一个时间段恰恰是有日光的时段,也是周围建筑物能够观察到网戒中心的时段。这段时间不让晾晒衣服,在功能性上有些说不过去,不知道他们要掩饰的是什么东西。

第21条,“在各楼道内大声说话,嬉笑打闹”与第22条,“在二楼不遵守纪律”很有趣,前者倒是没什么,但两者放在一起,貌似暗示了在网戒中心有可以不遵守纪律的地方,比如一楼、三楼和地下室。当然,还可能是杨永信语文或者思维的逻辑性不太好。

第23条,“熄灯后在厕所大声说话,兴奋”。不想被电的话,你不仅要遵守厕所内的公共秩序,还必须要有控制自己神经中枢的神奇能力。话说勃起也叫兴奋,十几岁的大小伙子要是晨勃了进厕所,是不是要被“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不过我倒是敢肯定,杨永信是不敢这么作的。因为在2009年接受采访的时候,被问及“你说使用的DX-II型电休克治疗仪根本没有许可证吗?”“你知道这台机器已经被淘汰了吗?”

杨永信的回答是:“这个我不知道。”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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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他是个正常人,应该是不敢的。

恩,如果。

第24条,“不良习惯且屡教不改”,这里缺乏不良习惯的明确定义,想来最终解释权还是在杨永信手中,即想电你就电你。比如若是你身为他掌控之下的盟友骂了或者打了杨永信,如果他医德不好(这一点我没有调查过,只是假设,杨教授很可能真的认为自己是悲天悯人的,心理学上这样的例子不少),完全可以徇私报复,电到他满意为止。

第25条,“私建论坛”,突然出现这一条与网络相关的内容有些突兀,大概是出现了某个行动能力特强的“盟友”做出过类似的举动,而这种举动显然也造成了令杨永信不快的后果,因此才被特意写入法条。

第26条,“对父母态度恶劣,顶撞父母,对父母冷暴力”。如果父母没有对你犯下难以饶恕的错误,比如把你交给一个陌生人,让他和一群壮汉把你绑在床上电你,那么对父母态度恶劣肯定是不对的。不过换句话说,杨永信的身边貌似总有一群身着迷彩服的壮汉,不知是盟友还是保安,盟友若真有心施展热暴力,怕也是无可乘之机,徒呼奈何。

第27条,“在严重警告后。异性朋友私自单独外出或独处,属严重触电行为”。我觉得,杨永信在这条的前半段有些过分自信了,因为想管住十几二十岁的裤裆,除了宫里头,还没有哪里成功过。至于后半段则让人脊背发凉,因为在这里,杨永信对自己仰赖电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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