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长江日报6月19日报道 近期,武汉警方推行网吧上网二代身份证认证,昨日,一男子借用他人身份证在网吧上网被拘留。
昨日,武汉警方对全市网吧展开检查。当日下午4时,检查江汉区春秋网吧,发现一上网人员所持身份证与其本人明显不符,警方将其带回公安机关审查,查明真实身份为周某,男,26岁,住江汉区,其所持身份证为其妻子的叔叔刘某所有。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同时,该网吧因为没有核对网民的身份证,也受到处罚。
警方提醒:到网吧上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登记。借用他人身份证在网吧上网,登记信息,属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下拘留。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