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力图以一个合理的方式解决互联网的版权问题。”昨天,在新闻出版总署的大楼里,国内近120家网站集体签署《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以下简称《宣言》),试图从源头减少网络侵权和盗版行为。
专设“版权委员会”处理纠纷
《宣言》由国内多家网站自愿发起,由国家版权局、北京市版权局和中国版权协会引导和协调形成,内容共有10项。同时,中国版权协会还向各企业下发了其二级机构“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的《章程》初稿和申请表。根据初步计划,将在2月10日前收回最终审议稿,该工作委员会将于春节前后成立。
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张秀平表示,《宣言》的基本原则首先是要遵守版权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行业的管理规定,其中的内容并不是高不可攀,但也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才能实现。在随后的采访中,相关负责人强调:这是一个符合行业成长的合理方式。
“这次版权公约大家都很支持,而且我们已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方面协调好了。委员会成立之后,一旦出现互联网方面的版权纠纷,将优先转至我们委员会进行调解。”中国版权协会相关人士在会后向记者透露。如果委员会调解的方式成为常态,那么目前各视频网站之间诉讼频出的局面显然会有所改观。当然,这还牵涉《宣言》中有关“恶意诉讼”的规定,目前似乎还没有得到各网站的共识。
24小时仍是宽限 未涉及“主动盗版”
实际上,虽然几乎能叫得上名字的网站都出现在昨天发布会的现场,并共同签署了自律宣言,但现场气氛并不十分和谐,这在几家存在批量诉讼的网站间表现得更为明显。
这份共10条的自律宣言虽然强调“先取得授权,再使用作品”的原则,但依旧对上传行为给予“24小时内删除或屏蔽”的宽限。对于用户上传的行为,宣言只是强调:各网站要提示用户不得上传他人的作品,对不听劝告的用户采取停止服务的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网站本身的要求,宣言只要求“积极采取符合行业公认标准的技术措施,防止侵权行为发生”。
“今天来参加活动的机构和公司本身正在盗版。签了字如何防止盗版?”作为企业代表,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首席执行官)张朝阳发表了一段简短评论以表达自己的“担忧”。他认为,视频行业的盗版问题是企业的态度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目前存在很多“主动盗版”,但宣言只强调了用户的责任和技术手段,这显然是不够的。
对此,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表示支持,并强调“这体现了互联网企业的忧患意识”。
张朝阳号召学习酷六网“壮士断腕”
虽然张朝阳没有指名道姓,不过一直与搜狐纠缠在诉讼之中的优酷显然在其所指之列。优酷CEO古永锵在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只是表示“各企业看法不一”。他强调,优酷新上线的版权合作系统将全力达到《宣言》关于“24小时处理侵权作品”的要求。张朝阳认为,解决盗版问题最简单的就是学习酷六网“壮士断腕”,这并不难实现,也不存在“24小时”周期的问题。
此外,《宣言》最后一条提到“建立互联网行业信息共享互助机制,直至恶意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持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但在昨日的采访中,对于如何界定“恶意诉讼”,各方并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一些行业人士表示,模糊地来说,“恶意诉讼”主要指一些律师事务所等主动进行的诉讼行为,但这难以做到明确的界定。如果按照中国版权协会人士的解释,以后所有诉讼都将先进入“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进行调解。对此,张朝阳强调:如果想真正地制止“主动盗版”,仍然需要采取诉讼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