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地方连锁网吧门槛,有助于将个体网吧纳入规范管理 (腾讯科技配图)
文化部近日公布《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对“网吧连锁企业”有了明确的官方认定标准。按照规定,区域性的连锁网吧门槛有所降低,而全国性或跨区域性的连锁网吧门槛有所提高。
据悉,这也是文化部对网吧连锁企业扶持政策的最新调整。2007年2月15日,文化部等14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当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由此导致网吧牌照价格一路走高。
按最新《办法》规定,申报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与过去相同,直营门店数量由2003年规定的不少于10家降为5家,门槛有所降低;全国网吧连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直营门店数则由2003年规定的不少于20家升至30家,门槛有所提高。
分析人士对此认为,文化部在提高全国连锁网吧门槛的同时,降低区域性连锁网吧的门槛,有助于加快将数量众多的个体网吧纳入连锁经营的进程。此前,这些个体网吧由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而遭受指责,甚至被称为“黑网吧”。(文/京东)
以下为文化部《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通知全文:
文市发〔200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推进网吧行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加强网吧连锁企业的规范与管理,现将《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九月七日
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管理,推进网吧连锁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网吧连锁企业是指在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以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形式,由企业总部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开设的直营门店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投资管理企业。
第三条 国家扶持和鼓励网吧的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支持和引导非连锁网吧向连锁业态发展。
第四条网吧连锁企业应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为促进网吧行业规范发展,提高我国社会信息化服务水平做出贡献。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公布和年审工作;
(二)指导各地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工作,接受网吧连锁企业备案;
(三)受理有关举报,受理对认定结果或年审结果的复核申请;
(四)根据网吧连锁企业发展状况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适时修订网吧连锁企业认定条件和相关政策。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和年审工作;
(二)将本行政区域已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名单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申报认定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申请提出初审意见;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