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佳瑜通讯员李鹏)海淀法院昨日透露,“黑客”刘宏宇、马煜明因涉嫌犯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0个月,并没收在案扣押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36万元。
起诉书中称,2005年9月初,刘宏宇、马煜明经事先预谋,由后者在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盈创动力大厦内,将木马程序植入北京光宇华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王女士的电脑中,由刘宏宇利用该木马程序窃得王女士拥有的GMTOOLS程序(该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希望ONLINE》的修改工具)的密码,从而获得了王女士的该程序的高级操作权限。
其后,马煜明分别于2005年9月12日、23日,10月8日、28日,先后四次在北京光宇华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部,配置相关硬件设施,以便刘宏宇获得能够操作该GMTOOLS程序的IP地址段。而刘宏宇利用高级操作权限,或直接利用自己的电脑,或远程访问北京光宇华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台语音服务器,运行GMTOOLS程序修改、增加网络游戏《希望ONLINE》的相关数据,进而取得该游戏中的262件高级物品装备。后刘宏宇将涉案物品装备交给在上海的许先生出售,得赃款人民币3.36万元,并将其中4000元分给马煜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宏宇、马煜明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增加,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惩处。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