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尚2004年由美国IDG投资设立,该公司的全国网吧维权负责人张文波曾告诉南都记者:“我们拥有主流娱乐内容7成以上的版权,包括T V B、迪士尼等数百家影视公司的内容。”授权代理商针对网吧、KTV、酒店做“反盗版维权”。维权成功后,获得的赔偿作为收益由网尚、代理商和律师三三分成。不过,成为代理商前要缴纳30万至20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
在深圳进行反盗版维权的李智勇就是这个模式的典型。李通过批量取证、批量诉讼、规模化维权来降低维权成本,他一次性将深圳市上百家网吧集中取证准备诉讼,而此时绝大多数网吧却要求和解,李顺利获得200万元。这样经过几年的维权,他累积了上千万的财富。
事实上,取证、公证、诉讼、判决是网尚模式能成功达到目的的几个关键环节。不过,有代理商指出,现在的网吧已经采取了多种规避版权问题的手段,比如跳转或直接连接到视频网站的方式,同时,网尚提供的影视版权作品相对较老,网吧已经不再收录,不存在盗版问题,现在能被取证的网吧已减少了很多。
即使顺利获得取证,要想获得维权胜利也并不轻松,而且中国版权协会个人会员、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资讯顾问沈阳指出:“网上模式在程序上存在一个‘时间’的漏洞。”他分析,一般影视出版的版权授权的时间不会超过2年,而公证一般要2个月,知识产权案从取证到判决至少要6个月,假如一方要上诉则至少还要1个月,后面还需要法院强制。“网尚找到代理商,代理商走完整套维权的司法流程后,其代理权本身可能已过期。”
其实,就此问题,张文波曾做过回应:“我们每个维权项目时长一般在6个月以内。如果超过了6个月没有结果,我们会追加赔偿,或者以其他片子提出新的诉讼,进一步索赔,迫使网吧做和解。”一名接近网尚的知情者也向记者证实,网尚模式是有成效的,众多代理商中盈利的比率并不低,大概在30%,回本或微利的也有30%。不过,沈阳表示:“影视出版公司在协议中一般是不会允许版权二次分发,网尚的代理商(合作伙伴)是否具有维权资质呢?这都是法律上比较模糊的地带。”他称,虽然网尚模式初衷是好的,但是现在此类打击盗版维权的行动却越来越难做。“主要是官方不太认可。因为其宣传反盗版成效的同时,也揭露了国内盗版的现状。”这导致各地方判决时,标准不一,甚至部分地区最高获赔金额只有理想情况的1/3甚至更低。
1月13日,网尚发表一篇措辞较激烈的文章,称“不理解网尚文化的人认为,网尚文化反盗版是为了赚钱。实际上,网尚文化最希望的是没有网吧盗版平台商的正常市场环境。盗版平台商扰乱了网吧正版影视市场,网尚才不得不全力投入到反盗版的斗争中”。对此次集体退代的事件,沈阳也认为,只是“一个把影视片网络版权批发分销产品设计缺陷造成的营销纠纷”。
采写:南都记者 潘奋图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