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驴网”因发布 《叶问2》的下载推荐,被权利人告进市第一中级法院,遭索赔1200万元。原告大盛国际传媒 (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诉称,大盛公司为电影 《叶问2》的原始著作权人,且为电影著作权协会会员。电影著作权协会经大盛公司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就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家许可第三方,并可对涉嫌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然而,电影公映不到十天,两原告发现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电驴网”的首页发布了涉案电影的下载推荐,通过Very CD电驴软件可以免费下载观看。
据原告方透露,在5月4日发生侵权行为后,涉案电影的单日票房就直线下降。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隐志公司公开赔礼道歉、交出盗版影片的原始版本、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195.08万元。
本文来源:上海法治报 刘海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