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公布了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该办法对非金融企业的支付业务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持有“准入证”——《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够继续从事支付业务。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对于市场普遍关心的准入门槛也并不低:注册资金最低3000万元实缴货币资本,出资人连续2年盈利,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等,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这意味着,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等第三方支付企业,必须在一年缓冲期内经过央行审批、取得相关牌照后,才可继续支付业务。
和互联网行业中的其它牌照一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出台将成为这一行业分水岭,那些不合格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将会就此出局。特别是对绝大部分规模较小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而言,“主要出资人必须连续盈利2年以上”的规定将给它们带来致命的打击。
“目前八成以上第三方支付企业丧失申请牌照资格。”甚至有业界人士如此悲观地预计。
快钱出局?
几家欢喜几家忧。
《办法》实施的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标志着央行认可了非金融支付机构的行业地位,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然而,一些可能触碰到行业“高压线”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却因此遭受质疑。
6月19日,也就是央行管理办法发布的两天前,公安部官网通报,在苏州侦破的“乐天堂”开设赌场案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梅某因涉案被逮捕。经查,梅某与境外赌博集团勾结,协助境外赌博集团洗钱30余亿元,为“快钱”公司牟利1710余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有此“不良记录”将为业内排名前五的快钱的牌照申请带来负面影响。不过“快钱”显然不准备就此放弃。该公司在给媒体的回应中称,在此事件中所指涉案员工并非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且快钱与商户所签订的合作均属于正规业务范畴。但商户却采取恶意隐瞒手段,在正规业务的掩护下,从事非法交易。同时快钱也将依据央行的相关管理规定,积极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
无论结果如何,一个无法忽视的事实是:作为游离在银行支付结算系统之外的第三方支付就如同双面的硬币,一面为网民打开了方便之门,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庞大的业绩,而另一面则是巨大金额所带来的金融管制风险。
从1999年萌芽到现在,第三方支付行业已经走过整整10年的快速发展。根据易观国际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接近6000亿元,并在两年内有望突破万亿。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估计,这些资金至少有数百亿元人民币。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则存在资金安全隐患,金融风险难以控制,比如一些企业可能“卷包就跑”。
此前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在今年5月也曾警告说,“目前有很多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组织来进行网上赌博、贩毒等交易,希望第三方支付组织要加强对客户的审议。”
此前支付公司一直面临着国家政策的不确定性,这个行业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既没有法律禁止,也没有法律允许。整个行业在发展中的企业竞争也并不规范。此前前支付宝总裁邵晓峰就表示过担忧,“像我们这样的公司,涉及大量金融资产和资金的流转,如果没有一套规范的体系,一旦行业里某家公司出了一个大问题,可能会连累整个行业受到打击。这是我们非常担心的事情。”《办法》的出台,或将令长期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的支付公司 “找到组织”。
不过新规对于外资线上支付企业来说,则可能是另一番前景,央行表示,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将由央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将对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另行监管。业内人士认为,央行在该行业中限制外国企业的主要动机是保护ChinaPay,即中国国内各银行间设立的一个支付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