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我不过是个大号的iTouch,还把我PS成四个iPhone田字形排列,人不能无聊到这个地步。仅就终端而言,倒也没有说错。我的操作系统和外观都沿袭iPhone,就尺寸有区别,我是9.7英寸屏,iPhone兄弟是3.5寸。但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还一脉相承了iPod+iTunes、 iPhone+App Store的商业模式,打开一扇更宽的门,通往无限的应用世界,嗯,还有利润。
当然有些意见是实事求是的。比如我还不能同时运行多个任务和播放Flash视频播放,发布会演示《纽约时报》主页,上面的Flash就开了天窗。但大约在今年秋季,我就能支持多任务,真正的信众会等的。至于Flash,那玩意儿很吃主频和电池,我们和Adobe公司(编者注:Flash的开发公司) 还有一些小小的隔阂,来日方长。
业界推出过五花八门的平板电脑(简称Pad),都不太成功。由此判断我也不行,其实我只是名字有个Pad。还有人嘟囔什么:没有实体键盘,硬盘容量小,等等,这些难道不是老大PC的思维定式?你们在金牛异教陷地太深了。也说明我还要努力教育客户。
说来话长。我承认,我的创造者乔布斯也曾是金牛异教的先知。在狂乱的1970年代,硅谷热血青年开创台式机的雏形,之后由蓝色巨人IBM推广为主流的PC产品及产业形态,即所谓的开放式架构。在这股浪潮中,我的长兄Mac机奋力抗争,但寡不敌众,退守专业市场,韬光养晦,创造者也离开了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
此后,台式机衍生出笔记本电脑,简称NB。这两大产品的格局持续多年。随着笔记本性价比的提升,NB日益取代前者。早在2003年《商业周刊》就撰文《闪开,台式机,给笔记本电脑让路》:“谁愿意被拴在桌子上?”近年又赶上移动计算的浪潮,NB势必超越台式机。而此番“移动”非早年的“移动”,从前只是移动个人计算,满足移动办公的需求,现在是移动网络计算,配置各种无线端口,还分化出专门的上网本。
但在我诞生之前,笔记本就算上了网瘦了身,骨子里还是PC—个人计算机。平板电脑屡败屡战,是笔记本顺理成章的延伸,但只是改变了消费者与电脑交互的方式。不能为交互而交互,最终产品是否具有革命性,仍然要指向“应用”。由于笔记本、上网本仍然在PC的圈子里打转,也就无法动摇两大产品的格局。而我是专门为移动而生,界面友好自不用说,App Store上14万个应用可不是盖的。
是了,我想挑战一下笔记本。刚被Bloomberg收购后改版的《商业周刊》也可以考虑为我写篇《闪开,笔记本,给iPad让路》。名字不用这么俗,说出这个意思就行。有了台式机和笔记本,为什么要买我?也许应该这样问,以后的消费者,买了我,iPad,为什么要买台式机和笔记本?(呃,当然,我的兄弟Macbook还是要买的。)
笔记本未必是适用的移动终端,上网本不是稳定的市场区隔,而一种应用一种终端又如何呢?比如发邮件的黑莓,看书的Kindle。尽管这些都是主流高频应用,也许又过于分散了。取中庸,iPhone兄弟负责单手移动,我负责双手移动,成为新两大主流,你们意下如何?
作为双手移动应用,我美轮美奂,应有尽有。比如重力感应,随手拿起任何一边,显示内容都正对你。比如iBook软件……亚马逊的贝索斯,你紧张嘛? 我的兄弟定价都走高端路线,唯独我物美价廉,以致于公司CFO都觉得肉疼。创造者在下一局很大的棋。
有人说我太封闭。要知道开放是相对和多元的。贫穷没有开放,所谓的PC开放式架构,因为计算力的稀缺,最终蜕变为Wintel封闭的权力体系,两年就打劫人们一回。记得那年乔布斯重回公司,接受了比尔·盖茨1.5亿美元的投资,微软正如日中天。宣布这事的时候,比尔的脸出现在大屏幕上,就像《1984》里的老大哥一样。观众一片嘘声。但如今呢,摩尔定律已经过气,比尔只剩下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