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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侵权案解读:数字版权保护力度薄弱

  谷歌侵权案凸显

  我国数字版权保护力度薄弱

  作为“谷歌侵权案”的受害者之一,张化彬(化名)无奈地告诉记者,“谷歌侵权案对于我来说,仅仅是一个个例,只不过在前面还要加上一个又字”。张化彬表露出的无奈也是国内众多著作人的无奈。

  据张化彬介绍,现在国内互联网上到处充斥着她的文章以及出版图书的下载链接。随后记者在百度、谷歌等搜索网站搜索“张化彬图书”时发现,TXT格式、 PDF格式下载链接竟高达数万个,张化彬表示,这些非法的下载链接没有一家网站事前跟她进行过沟通,更别说给予版权费了。面对这样的侵权行为,张化彬能做的只是一个一个给网站打电话要求对方把下载链接关闭,可是在她看来这远远不够,“第一天跟网站协商关停一个下载链接后,第二天起床就能发现另外10个新链接提供下载。仅仅靠著作权人去保护自己的数字版权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另外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作家也表示,国家对著作法的制定、监管和实施全部集中到了传统出版模式,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国家对盗版打击力度的提升,著作人的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但是,未来的出版业前景是数字出版,政府把目光放到传统出版业中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著作权人的数字版权进行有效保护,随着技术与互联网的发展,90%的侵权现象源自互联网,其原因就是我国互联网的本质就是免费提供资源给每位用户进行互换从而进行资源传播。目前,我国要想有效避免侵权案的发生,互联网改革必不可少,虽然这是一个比较艰难的事情,但是我们必须开始着已经手去做。众所周知,免费网络下载影响了音乐产业的发展,而它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出版业。”

  数字版权法修订过慢

  制约产业发展

  作为谷歌侵权案中方代表——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也曾在参与北京商报举办的数字版权沙龙活动时提出,我国数字出版在法律环境、法律制度、行业标准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缺失。

  “目前有关数字出版的主要法规还是2006年7月1日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3年来,这项条例在实际的市场环境中已经暴露出很多的问题。赵赵与书生网关于书生网3年未向赵赵支付一分版费的官司,也一度把数字版权问题摆到了社会的层面上,但却未得到更多关注。面对飞速发展的数字出版业来讲,我国的法律修订完善速度还是太慢了。张洪波认为,很多出版社和著作权人面对侵权时,往往是望“网”兴叹,或者专门盯住打官司。其实这都是不可取的。究其原因,应该是数字版权授权渠道不通畅所造成的,因此,我们需要尽快建立一个畅通的数字版权授权渠道,并逐渐把法律诉讼当做维权的辅助手段和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和震慑。希望今后出版社与著作人能通过相应的协会来进行授权和版权服务,从而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

  有业内人士分析,一个图书出版著作权,作者分别授权给出版商和出版社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当出版商通过出版社得到图书的版权时,作者就会质疑为什么版费没有到自己的手里;当出版商通过作者得到图书的版权时,出版商又会质疑为什么版费没有到自己的手里,这是我国数字出版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此外,现在的数字出版产业有很多授权模式是由数字出版商自己去找出版社“拿”版权,也有跟图书作者直接签约的,这样就存在重复授权、越权授权 、虚假授权、隐瞒授权等现象。

  大多数侵权案的发生也是由于著作人或出版社对市场的了解比较少,仅仅是把数字出版当做是渠道的扩宽而忽略对版权进行有效保护,从而造成版权流失。此外。数字出版商大多数不向著作人提供销售报告,隐瞒真实销售数据,不支付作者的版权费已成家常便饭。因此,版权授权不规范,后台销售数字缺乏第三方监督,已经成了数字出版很难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面对产业整体的迅猛发展,数字版权保护还是应该由政府牵头去做,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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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徐楠 罗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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