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项专利分别于1994年和1995年被授予IPAT,第一项专利编号为5,311,591,专利名为“用于创建和使用程序验证信息数据架构的计算机系统安全方法和架构”,而第二项专利编号为5,412,717。
IPAT和GITH在起诉书中特别指出:“苹果的软件和硬件至少侵犯其中一项专利,而且这种行为还在继续。”此外,被起诉的另外11家公司分别为宏碁、Alienware、美国未来科技、华硕、戴尔、富士通、Gateway、惠普、联想、Motion Computing和松下。
IPAT和GITH要求法院下令禁止这12家企业继续侵权,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相关律师费。据悉,本月早些时候,IPAT和GITH还以同样的理由起诉了数家软件公司,其中包括微软、赛门铁克、 F-Secure、Novell、AVG 和PC Tools。
本文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