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与许先生的妻子蔡女士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她在位于陆家嘴某金融大厦的公司做前台工作已有2年,平时除了接待客户、接听电话外,还负责一些办公用品的采购。
23日上午,她要到大厦物业处办理业务,找了一名同事临时顶替。10分钟后她办完事回来,发现公司总经理眉头紧蹙地坐在前台座位上使用她的电脑查看东西。原来,总经理正在翻阅她MSN上的聊天记录,她当场就喊道:“你在看什么?”总经理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把蔡女士叫到会议室,告诉她刚才在MSN聊天记录中看到一些谈话涉及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其中有迹象显示她可能吃了“回扣”。蔡女士立刻表示自己是清白的,但总经理还是让她暂停手头工作。
昨天上午,蔡女士再次来到公司,表示偷看MSN聊天记录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要求总经理当着所有员工的面道歉,遭到拒绝后,蔡女士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蔡女士所在的公司,找到了总经理葛女士。
葛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查看员工的MSN聊天记录。“23日,蔡女士出去办事时MSN并没有退出,一名临时顶替她的同事在使用电脑时,偶然发现蔡女士的聊天记录内有一些涉及购买公司办公用品的谈话,于是向人事经理反映,人事经理看后立刻向我汇报。”
据葛女士回忆,聊天记录涉及到蔡女士与某办公用品供货商之间的详细交易情况。虽然牵涉的回扣金额仅数百元,但是她认为,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光彩。此外,聊天记录中还有一些对公司领导的评价,诸如“总经理比较难搞”,葛女士表示员工和客户的谈话不应该涉及到对公司领导的评价。
经该公司调查,蔡女士在购买办公用品时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照道理每次供货商送来货物后,都要出具一张一式两份的签收单据,但蔡女士经手时光凭对方一张打印清单就将货物接收下来。公司还发现,一些办公用品存在库存量与清单数量不符的情况,例如一种吸收办公室异味的装置,清单上明明写了有16台,但是遍寻办公室各个角落发现仅有1台。
律师观点:是否侵犯隐私值得商榷
对于“强迫蔡女士离职”的说法,葛女士表示绝对没有这回事。她告诉记者,从事件一开始她就没有说过任何辞退蔡女士的话。但是蔡女士前天中午扔下公司前台的钥匙就宣称请病假回家了,到昨天下午病假单也没有送来。
对于蔡女士与所在公司发生的纠纷,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认为,MSN作为一款流行的网络即时聊天软件,既是一种私人聊天工具,也是一种办公工具。员工在工作期间利用公司的电脑使用MSN时,应该遵循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应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如果员工被发现使用MSN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很难说公司的做法侵犯个人隐私。不过他也强调,如果公司使用一些软件在网络端口监听员工的
MSN聊天记录,这是不可取的,可以被认定侵犯员工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