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合肥蜀山区一家网吧不执行“实名登记制”,民警抽查10名上网者竟有7人没带证件,而且网吧里充斥着吸烟者,当警方责令其整改后竟我行我素。昨天上午,蜀山区警方按照最高限额对网吧法人予以3万元罚款,并对其行政警告。 6月21日下午3时许,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称合作化北路一家网吧有违规经营行为。当民警赶到该网吧时,发现房间里120台电脑前坐满了上网者,许多人一边上网一边叼着香烟吞云吐雾,整个房间里烟雾缭绕,非常呛人。按照互联网经营场所管理规定,网吧里是不准吸烟的,而且应该在醒目处悬挂“禁止吸烟”标志,但民警在网吧内没发现“禁烟”标志,反而在每张电脑桌上都发现了网吧提供的烟灰缸。
随后,民警在对该网吧是否执行上网“实名制”的检查中发现,该网吧根本就没有对上网者的身份进行登记。民警当场抽查了10名上网者,竟有7人无法提供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此外,民警还发现该网吧的消防通道门紧锁,没有按照规定打开。
民警当即向网吧工作人员提出批评,责令他们立即整改。但出乎民警意料的是,当天下午5时许,民警再次来到该网吧突击检查时,竟发现网吧仍旧我行我素,上网者仍在抽烟,3名上网者无法提供身份证件,消防通道还是“铁将军”把门。警方当即将该网吧法人潘某传唤到蜀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受调查。
昨天上午,该治安大队将此事向合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汇报,决定对该网吧进行严厉处罚。据蜀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负责人介绍,根据警方调查,这家网吧分别违反了实名登记制和对抽烟行为进行制止的相关规定,按照处罚最高限额罚款3万元,同时对潘某给予行政警告。(韩晓光本报记者楚杰)
本文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