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以后,即使只有一台计算机,只要完成相关手续,也可以开网吧!日前,市文化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执法总队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管理政策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放开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并取消了对网吧计算机台数、营业面积等一系列限制。据悉,这是我市自2009年暂停网吧审批以来首次松绑大动作。
市文化委市场处处长方林江介绍,2009年4月重庆市文广局下发《关于暂停网吧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各区县停止受理网吧设立申请,全市单体网吧总量布局不得增加。5年多来重庆单体网吧数量没有增加,全市现有网吧3256家。去年11月,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四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宣布,全面放开网吧审批。
《通知》规定,以后新开网吧,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市场主体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先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获颁营业执照后,再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经营许可,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重庆晚报记者 罗静
电脑台数 一台也能开网吧
过去:按照之前规定,一个网吧的计算机不得少于120台,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现在:新规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单机面积依然要求不低于2平方米。
解读:“也就是说,即使只有一台计算机,也可以开网吧。当然,从实际经营成本来看,应该不会有投资者这样干。”方林江说,这一新规其实就是表明政府态度—由市场自己决定。
营业面积 20平方米就可以
过去:按照网吧计算机数量不少于120台、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计算,网吧面积得达到240平方米才符合经营要求。网吧连锁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连锁规模不能少于5家门店。
现在:《通知》要求,上网服务场所最低营业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连锁规模、连锁方式由上网服务场所自主决定。
解读:“这其实是降低了网吧行业准入门槛,让小投资者也有了进入这个行业的机会。”方林江说。
选址布局 小区内商业房可以开
过去:网吧“不得在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上网服务场所距离中学、小学周边直线距离不低于200米”。
现在:《通知》将过去规定作了调整,缩小为“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距中学、小学校园任一出入口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
解读:这意味着今后小区内商业用房也可经营网吧。“按照主城区中小学密度,直线距离不低于200米,网吧选址很受局限。”方林江说,调整后的规定放大了网吧选址范围。
营业时间 不做统一规定
按照《通知》规定,2005年确定的20个区县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试点扩大至全市,试点期间,不再对网吧营业时间做统一规定。
放开审批让市场来淘汰
曾经风靡一时的网吧,你还会去上么?去年,方林江花了大半年时间走访20多个区县,调研网吧发展现状。他看到,在政府长期管制下,网吧发展不如人意。
“暂停对新增网吧的审批,无形中给现有网吧提供了一把保护伞。没有准入和退出机制,很多网吧都不思进取、要死不活地生存着。”方林江说,由此还造成了违规买卖许可证盛行,“全面放开对网吧行业的审批,其实是恢复了该行业的市场属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做得不好的网吧必然被淘汰,想要生存下来必须想办法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