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出台的此项政策曾经被业内人士批评是“历史性的倒退”,那么新政策大概可以被视为“反倒退”之举。倒来又倒去,内中所反映的实际是一种矛盾而复杂的心态,是一个寻求各方利益均衡的过程。
旧政有弊
网吧作为一个商业群体的出现大致可追溯到1998年,此后数年进入快速成长期,尤其是在2001年以后,随着网络游戏的兴起与流行,全国网吧数量暴涨至数万家之多,成为一个颇具规模的热门行业。当时情况下,网吧产业环境的确非常混乱,主要体现在招引未成年人进入而影响学业,以及对浏览、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不加限制。同时由于几乎没有市场门槛,任何形式的商户都可以加入,安全隐患问题非常突出。
在此形势下,作为全国文化娱乐产业主管部门的文化部,于2003年6月出台了一套较为严格的网吧管理政策,其核心之处在于施行一种“10+3”模式的连锁网吧经营指导方针,这种连锁网吧的审批权为文化部严格控制。2004年之后,新建网吧的审批全面停止。
应当说,文化部出台这一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其目的是为了改善产业环境,抑制过快和无序的增长,然而它也引发出一些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引起网吧牌照的私下炒卖,其二则是导致大量“黑网吧”的出现,而原本应当成为市场主体的连锁网吧却迟迟发展不起来。
很显然,连锁经营的网吧政策出了不小的偏差,在客观上失去了应有的效力,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大的修正。为此近段时间不断从主管部门传出信息,表示要适当放开网吧经营权的审批,允许新的单体(非连锁)网吧企业获得牌照。
新政反思
对此项管理政策的修正,主管部门刻意将其解释为“调整”,但无论采用什么字眼,都意味着原有政策的重大改变,而这种改变无疑是在市场巨大压力的现实下做出的。
在连锁网吧政策出台后,“黑网吧”就以泛滥之势迅速蔓延开来,虽然各级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却始终难以将其彻底清除。“黑网吧”之所以具有如此之强的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巨大的市场需求与利益驱使下,经营者敢于铤而走险。同时由于行政执法存在较多漏洞及腐败现象,也在客观上助长了“黑网吧”泛滥的势焰。
另一方面,主管部门所倡导的连锁模式发展缓慢难如人愿,据说一个主要原因是税费负担太重,企业难以承受。但是这个理由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因为一个正规牌照尚可以被炒卖到十几万、几十万以至上百万的高价,如果真是税赋过重经营困难的话,则这种现象本不应当出现。显然在此之外,还有更深刻的问题存在,而这些问题应该也是旧政策的弊病所在。
留下问题
迄今有关网吧新政策的确切消息,主要来自于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一位领导的讲话,媒体再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深入挖掘,可以说发挥了相当程度的想象力,但实际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就是文化部将把网吧经营的审批权下放给地方政府。
笔者在文化部网站上检索到有关负责人的讲话,其中谈到网吧数量的多少不能采取全国“一刀切”的方式,而是要取决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消费习惯和社会反映等多种因素。换言之,就是网吧短缺的地区可以审批增设,已经饱和的地区则无此改动。至于连锁经营的模式,原则上将继续坚持并予以推进。
显而易见,鉴别一个地区是短缺还是饱和,缺到什么程度又饱到什么程度,实际是一个非常模糊并缺乏标准的概念。比如说,北京地区的网络普及程度全国最高,网吧数量也相对较多,然而正是北京的网吧牌照炒卖达到了创记录的水平。那么北京的网吧审批到底该不该放开呢?这个问题确实很值得思考。
其实关于网吧管理政策,最根本的问题是在于网吧发挥了什么样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又引发了哪些社会问题。全国网吧10万家,至少解决了几十万人的就业,经济效益不可谓不显著。然而网吧与引起广泛争议的网游之间关系过于密切,与网络色情、谣言惑众等不良信息的传播也有很深的渊源,社会问题因而很严重。这也就是说,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理应放宽,而从社会稳定的观念出发则须收紧。两者之间的均衡取舍,无疑是政策制定上所面临的最大难题。
网吧新政策既着意于弥补原有政策的弊端,同时也是为了在新的支点上找到平衡。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但目的能否达到,目前还难以预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