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网吧管理,维护好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于是万源市制定了网吧的管理制度,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网吧必须距离中小学校大于500米。
2、网吧内不得安装封闭式门窗。
3、网吧内禁止存放和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4、营业时间禁止封堵或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网吧内必须卫生、整洁、通风、采光良好。必须配应急照明灯。另外必须配备换气扇等机械通风设施,配备数量参照应急灯。
6、网吧内必须配齐、配足消防灭火设施。电力、信号等线路的防火能力必须良好。6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必须配备2个以上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灭火器;60平方米以上的网吧必须配备4个以上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灭火器。营业用房之间的隔离必须使用砖砌的方式或使用防火材料,不得使用三夹板等易燃、装饰、装修材料。
7、上网者必须在上网前填写好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上、下网起止时间,上网机号。
8、上网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天,并在相关部门依法查询时给予提供、登记内容在保存期间不得修改和删除。
9、各网吧要严格遵守营业时间的规定,营业时间不得早于早8时,晚与24时。
10、公民和其它组织有权对网吧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社会监督。
本文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