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称,舒云在成都开有一家公司,表弟一直跟着他做业务,两兄弟好到有些银行卡都未分你我,“做人真诚、做事可靠。”舒云如此评价表弟,“但他这次真的是走火入魔了。”
今年10月前后,舒云发现,他的一张银行卡资金流失严重,有时候每天成千上万的转账记录都有好几笔。经慢慢观察,他发现表弟迷上了在一款游戏中押注,那时,已经输了300多万元。
“在我看来,十赌九输。有赌必有庄,有庄庄必赢。”舒云见表弟心情越来越糟,甚至有次还动了轻生的念头,便不忍责骂。于是,他下定决心要拆穿这个游戏骗局,并“卧底”游戏中搜集相关证据。
从10月开始,舒云带着表弟南下广州、北上北京、东到浙江,向网易相关部门讨要说法,“光机票钱都花了好多了。”
目前,两人仍在等待网易和警方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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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说法
网易回应
“这是玩家之间的交易,与平台无关”
近日,记者致电网易的客服人员,该客服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他们多次向我们反映过情况,我们也现场接待过他们。”该客服人员说,网易给过他们明确回复:“这是他跟其他玩家之间的交易,跟平台没有关系。”
此外,CC直播平台公关部的工作人员在回应此事时表示:“这位玩家之前曾找到(网易)广州公司那边,当时他们提出了一些比较不合理的要求。”
律师观点
若查实平台组织并获利
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事,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徐海利认为,从已有的信息来看,何晖在押注时,虽然用的是虚拟货币,但是这种所谓的“金币”,是可以通过某种渠道变现的,这样就使得其成为带有博彩性质的娱乐活动。如果主播和直播平台在中间还有抽头,且金额较大的话,就可能涉嫌赌博,甚至构成犯罪。如果平台知情,有参与、组织,甚至获利,那平台也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徐海利说,几年前,两高司法解释就已经明确,开设赌场罪的范围已经不仅限于实体场所,虚拟空间也算。同样,《刑法》对赌博罪也有相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并未区别是实体场所,还是虚拟空间。”徐海利说,如果管理员、软件提供方或者参赌方在此过程中,运用外挂等技术手段作弊,还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
那么游戏玩家参与类似的网络赌局会触犯法律吗?对此,徐海利说:“就目前的法律实践而言,对于参与赌博的人,一般是进行治安处罚。”
检察官提醒
使用虚拟货币竞猜要提高防范
今年8月10日,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网络赌博案。检察机关指控,邱某某、姜某等7名被告人以开设网络游戏平台为名进行网络赌博活动,短时间内就吸纳赌资5700余万元,依法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一位检察官提醒说,一般而言,市民对在网络上以虚拟货币进行赌博、竞猜缺乏防范心理,一旦通过中间商将虚拟货币或游戏币进行兑换,组织方达到一定数额,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参与的人如果明知游戏币可以兑现,仍然长期参与,也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此外,有些人看准游戏赌博这块市场,从中做起销售和回收虚拟游戏币的买卖,实际上充当“银子商”角色,专门给网络赌博提供资金结算。一般来说,如果金额较大,检方可以根据社会危害程度,追究“银子商”刑事责任。目前,外省已有“银子商”被检方起诉的先例。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