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团伙“各司其职”,冒充被害人亲属进行电信诈骗,一年内骗取40余人数十万元。日前,博罗县法院公开宣判该起案件,黄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至6年不等,并处罚金1万到2万元不等。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据了解,这是今年来该院审理的第5宗电信诈骗案,仅判决书就长达53页,3万余字。被告人阿海、阿林、阿强(系阿海的弟弟)、阿庆及阿江(另案处理)、阿朗(另案处理)(以上均为化名)等人先后以博罗县横河镇等地的出租屋为窝点,通过随机拨打广西玉林市以及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横河镇、石坝镇、麻陂镇等地被害人家里的固定电话或手机进行诈骗。破案后,赃款均无法追回。
据阿海供述,2015年春节,他认识了广西人阿江,阿江说教他怎么挣钱,“只要打固定电话给别人,如果接电话的是男人就叫爸爸,女的就叫妈妈,然后用虚弱的声音说自己在哪里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说胃穿孔等急性病,需要钱做手术,要把钱汇到一个银行上,遇到不汇款的,就交给我的同学或朋友,然后由同伙扮演医生,说病情多严重,要赶紧做手术什么的吓被害人,他们就会汇钱过来了”。通过上述方式,阿海参与诈骗作案33起(诈骗未遂19起,数额达75600元),其中成功诈骗14起,数额达116100元。
2016年4月,阿江介绍了阿林给阿强认识,阿林便带着阿强以同样的手法实施诈骗。阿海兄弟是博罗本地人,讲的是客家话,他们便利用语言优势,重点选择横河、公庄等讲客家话的镇,查询固话号段拨打,当有被害人上钩了,其他同伙便按照分工进行诈骗。
在40起电信诈骗案中,有19起因被害人识破而未让被告一伙得逞,其中在诈骗麻陂镇群众的19起中,就有17起被群众识破致使诈骗未遂。
博罗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海、阿林、阿强、阿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四人通过拨打电话、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跨区域作案,亦未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退赔,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秩序,依法应予以严惩。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上述裁判。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