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4日),大河记者从原告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近日,金水法院已前往胡伟老家直接送达吉林省东辽县,但未见到胡伟本人,仅见到胡伟父母,且其父母拒绝签字。
由于其屡次在微博上发出针对河南人的不当言论,掀起污浊的网络骂战。
(图:@商丘那点事)
8月31日,在河南居住30年的市民井长水一纸诉状将胡伟告上金水区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停止发表对原告名誉权构成侵害的相关言论;
2、判令被告在法制日报、大河报、新浪网等国家及河南省主流媒体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令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共计1000元;
4、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由二被告承担;
因网络骂战而成为被告,这样的案例并不多见。但胡伟这次就遇到了“爱较真的”,躲闪无益,不如及早正面面对。
没有见到胡伟本人,其父母又拒绝签字,那这张传票“算不算”送达?对此,原告代理律师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朝辉介绍,按法律规定诉讼文书可以送达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字可以拍照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送达方式的一种,适用于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的情形,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件留在收件人住处的一种方式,属于强制送达。
“胡伟骂人案”进展时间轴
1、2012年起,胡伟注册使用新浪微博“胡伟Hovi”,拥有数万名粉丝,自称从事主持行业,自2016年4月起,被告胡伟屡次在微博中发布不当言论,辱骂河南人。
2、8月31日,市民井长水将胡伟告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3、9月6日,大河报记者获悉,法院已正式立案;
4、10月中旬,金水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就新浪微博运营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异议做出裁定:驳回被告提出的异议。
5、10月26日,金水法院前往胡伟老家直接送达。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