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Note7手机接连发生爆炸事件,众多已购机的中国消费者心生担忧。9月29日上午,购买三星Note7手机的深圳消费者周李久因担心手机存安全隐患,要求退款赔偿遭拒,一纸诉状将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和手机销售方告上法庭。目前,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消费者认为三星和手机销售方有欺诈行为
周李久介绍,9月1日他在福田区华强花园附近的一家商场买了两部三星Note7手机,购机之前,他也有疑虑,担心手机会像国外发行的三星Note7一样出现问题。当时正值该款手机首发日,商场店长、销售人员以及三星华南区经理均在场,3人都当场保证:“中国三星Note7的手机采用不同电池供应商,在中国绝对不会出现他担心的那种情况。”周李久当晚排队买下两部均为2016年8月28日生产的三星Note7手机,共花费11977元。手机包装盒上没有表示安全的黑色方块。之后,他还被告知,自己成为深圳地区第一位拥有三星Note7的人,还让他在写有“恭喜您成为深圳地区拥有三星Note7第一人”的牌子前留影。
购机的兴奋没持续多久,周李久发现国内有关三星Note7爆炸和自燃的新闻不时出现,多家中国航空公司对其下“封杀令”。他和家人拿着手机都有些提心吊胆,甚至常常被朋友调侃:“爆炸了吗?”9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对三星约谈后,三星(中国)宣布即日起召回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间制造的部分三星Note7。中国大陆地区受影响的数字移动电话机数量为1858台,而周李久买到的两部手机均不在召回范围之内。
周李久不禁质疑:“当初说好的国行没问题,怎么现在又炸了呢?”据此,他认为手机销售方和三星在买卖中均存在欺骗行为,要求退款并索取3倍赔偿金。这一诉求遭到手机销售方的拒绝。9月29日上午,周李久一纸诉状将手机销售方和三星都告上了法院。目前福田区人民法院已下达案情受理通知书,受理此案。
周李久表示,自己想通过这场官司让中国人学会维权,不能被别人差别对待。他还笑称,自己可能是中国因Note7状告三星的第一人。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的确暂未发现有国内消费者就Note7手机问题走司法程序的案例。
手机销售方称无法给予退款赔偿
深晚记者联系手机销售方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根据三星那边的消息,周李久所购手机是正式发布的国行版,手机电池的供应商有别于召回的那批测试机,不存在质量问题,且周李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没发现手机有任何质量问题,因此无法给他退款或赔偿。
三星方面则回应称,此前媒体报道的国行三星Note7爆炸是“由于外部加热引起”,电池不存在问题,并表示手机若有质量问题可随时联系客服进行沟通。对于消费者状告三星一事,其公关人员表示,不方便就此事表态,已将问题向总部反应,之后或有回复。
市消委会曾向三星发公开质询函
深晚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消委会于9月20日曾向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出公开质询函,并请三星10天内予以正面回应。质询的问题包括:第一、为什么在同样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在欧美等市场全面召回该款手机,而在中国大陆市场却没有实施全面召回?第二、为什么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约谈下才开始有限召回,且仅召回1858台问题手机?第三、为什么在中国市场实施了有限召回的情况,还发生了多起爆炸事故,发生爆炸事故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9月29日,深晚记者从深圳消委会处获悉,发函之后,三星(中国)的负责人曾主动联系过消委会,称相关的手机事故正在调查之中,公司内部正忙于处理相关事宜,国庆节后才能对质疑问题做出正面回应。对于周李久状告三星一事,市消委会靳部长表示,此事的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能引起更多人关注自身权益,但胜诉几何仍是未知。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