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你怕自己运气不好,我劝你还是去自首,毕竟咱干的是伤天害理的事,命不硬还是要趁早收手。
从第四、五、七来看,官方对诈骗的理解,和我这个老狐狸的见地基本相同。所有的电信网络诈骗,都必须有两个基本点,一个是信息流,一个是资金流。
信息流就是我们和那些“肥羊”们沟通的渠道,主要是网络、电话、短信等,而这三样全都要依托电信行业的基础设施;资金流就是将骗子的钱转到我们自己口袋的渠道,主要是转账、汇款等,依托的是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金融行业。第三、四、五、七点拦截的就是信息流和资金流。
很多人看到这几点,顿时觉得日月无光,但我认为也大可不必。为什么这么说?咱们逐条来分析。
1.先说说手机号实名认证。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从2013年起,工信部便要求所有手机用户要实名认证、用身份证登记。可到现在,做到了吗?事实上,所有的好人全部都实名了、登记了,但是我们到街边报刊亭还是一买一大把,不想跑就在网上一点击,自然有人给你办好手续,邮寄到家,特别是那些虚拟运营商,有段时间更是可以批量办理,真是方便快捷。
为什么实名不了?还是利益在作怪呗。卡卖得越多,运营商就越赚钱,他们过去不会因为一纸文件严格要求实名,这次应该也不会因为一纸通告就给你100%停机。至于必须要核验身份证更不用担心,反正现在的身份证丢了也不能像银行卡一样做到实时挂失,丢失的身份证照样可以办理各类业务,你们去找倒卖身份证的兄弟买一张很难吗?
2.再说说清理规范网络改号和网络电话。事实上,要求一个用户只能办5张信用卡我觉得有点可笑,骗子谁还用自己手机号打电话?基本都是网络改号和网络电话。而那些商务总话、400电话业务、一号通又是运营商的摇钱树,怎么能说清就请呢?再说了,这些摇钱树他们当初都是层层分包下去的,就是运营商说要整改,你以为下面那些代理商就能执行?
而且大家要注意一个细节,通告第四条中说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只是追究民事和行政责任,根本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意味着不会坐牢和不会判刑。那些代理商可是资本家,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敢犯任何罪行”,所以,他们为了摇钱树会怕追究民事和行政责任吗?
3.最后再说说银行卡清理和T+1转账。要我说,现在买卖银行卡的市场这么活跃,网络银行这么发达,一个人名下有几张银行根本对诈骗没有什么影响,除非办卡时采集指纹、取钱转账时搞指纹认证,才能给我们制造困难,其他这些都是小儿科。
T+1转账,也是很多人弹冠相庆的政策。我要是记得没错的话,这个政策是深圳的那个全国人大代表麦庆权在去年的人代会上提出的,听说是深圳警方力推的一个政策。不过大家也不用怕,现在的T+1转账只是针对的ATM机,而ATM机每次最多才能转2万块钱,都是小打小闹刚上道的同行才干的事,资深的骗子利用的都是是网上银行或第三方平台,所以,影响微乎其微。不信,咱们拭目以待!
1.关于个人信息。“肥羊”们的精准个人信息,是我们得以诈骗成功的重要前提。前期各位木马制造大侠和我们在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发展的“间谍”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信息买卖行业做得风生水起,前一段时间听说30块钱就能买个“傅园慧”(身份证+航班信息)还搭配送个“胡歌”。作为一个老狐狸,我都觉得这些单位的内部“间谍”有点没操守,给点钱就把信息给传送回来了。不过也要感谢他们,要不然,儋州那帮靠机票退改签的兄弟,怎么能一骗一个准呢?
我觉得这一纸通告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为什么呢,按照刑法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你们听过那么诈骗的新闻,听到过几个因为出售、提供个人信息被抓的?所以,我们根本不用怕,这些内部的内鬼神通广大着呢!
2.关于群众举报。群众举报的事我觉得根本不用担心,被骗的那些傻蛋最多就会举报个电话号码或者网站,都是我们改号后的,根本没用。不过还要提醒几个被官方点名的重灾区的同仁,挣了钱不要太张扬,否则被自己的同乡举报,那才叫吃不了兜着走。
3.关于宣传问题。宣传问题一直是我比较头疼的问题,听说最近深圳搞了什么反诈骗蓝马甲专业队,高密度地进行反诈骗宣传,还有刚才我提到的“终结诈骗”(微信号:antifraud2)每天解密各类骗局,很让我头疼。搞得我们那点常用的手段都被人知道了,打出去的电话还没说两句就被识破,每天做无用功。所以,我劝大家还是到那些宣传做得薄弱的地方去重点突破。
(深圳坪山公安分局蓝马甲反诈骗专业队)
三诈骗前景虽不明朗,但仍要全力以赴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