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昨日发微博称,乐视影业发行部门未经他同意,擅自将发往全国院线的《爵迹》电影海报片名下方的“郭敬明导演作品”字样全部抹去,侵害了他的署名权。郭敬明还在微博文章中表示,乐视方面称此举是为了弱化“郭敬明电影”这个标签,担心因郭敬明个人口碑不佳而影响票房。
微博发出后迅速引起了舆论的关注,有网友留言支持郭敬明“维权”,也有网友认为可能是因为影片品质不好,此举只是一种变相炒作。据悉,郭敬明早在《小时代》时就已经和乐视影业合作,后来双方的关系越来越紧密,除了电视剧《幻城》、新电影《爵迹》系列外,郭敬明还成了乐视电视的代言人。此次导演署名被抹事件发生后,乐视影业CEO张昭也迅速发微博回应称只是工作失误。但有业内人士指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该事件的背后也许是双方的利益分配出现问题。
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共事业部总监刘建峰认为,导演的口碑会对票房产生极大的影响,即使乐视影业想要弱化“郭敬明”电影的标签,也不应该采取抹去导演名称这样简单粗暴的方法。况且双方合作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乐视影业既然可以通过郭敬明获取利益,就应该做好承担负面影响的思想准备。
“通过此次事件,郭敬明也应该反省一下自身,他所传递的价值观是否还能被现在的社会所接受。而且郭敬明的受众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已经成长起来的‘90后’,这个群体的社会观念日益成熟,但是‘郭敬明’这个标签背后的内容是否依然被认可,还需画一个问号。”
▲郭敬明微博著文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