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联航在去年3月29日到12月23日收取航班选座费的行为进行处罚,不仅没收其收取的44万余元选座费,还开出同等金额的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中联航在2015年3月29日至12月23日期间,按照经济舱31排到第一个安全出口座位(不含)为止,每人每次20元;安全出口之后的各排座位,每人每次10元的标准自立收费项目收取选座费。通常,第31排实际上是中联航经济舱中的最前面一排。行政处罚决定书介绍,来源于中联航71条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航线,共有26853位乘客被收了选座费。
北京开出的这笔罚单等于是警示航空公司,附加费用不能任性收。目前国航、南航、东航三大航,以及海航、幸福航空、吉祥航空针对国内航线的选座业务已不收取费用。
其实在国际上,不少航空公司都将选座费作为一个单独的服务项目,但在国内,旅客接受起来仍需要一个过程。在中联航被罚的消息传出后,选座费的争议进一步升级。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