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拍数段视频在网上发布,声称要炸掉赛格购物中心,这样做竟然是为了吸引粉丝关注,以便为日后的生意做广告!昨日,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2岁的王某坐上了被告席。
王某是西安市长安区人。去年11月6日晚8时,他和朋友开车经过小寨十字时,用手机拍了一段赛格大厦的画面,在上传的视频里说:“赛格盖的时候都没通知我,今天晚上我要炸掉它。”接着他又上传了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视频,均称要炸赛格购物中心。次日凌晨,他回到租住地,又发布了第五段视频,画面为数张100元的人民币和一个写着“赛格”二字的硬纸片,并附上一句话:“赛格老板给了我一万亿,这事情到此结束。”
警方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排查,疏散人群,但没发现异常。去年11月7日凌晨2时在长安区王某的住所将其抓获。王某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日,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雁塔区检察院指控,王某的行为主观上具有故意性,客观上具有编造、传播的行为,造成了警力出动走访排查并疏散人群,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故对王某应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庭审中王某供述,自己是做微商的,通过社交软件销售手机。案发当晚,他路过赛格时,临时起意,想搞一个创意以提高关注度,吸引一些粉丝。于是,就连续拍了四段威胁要“炸”赛格的视频并发布,结果,他发现短短时间,有的视频点击率超过了两万,于是又发了第五段视频,表示此事“到此为止”。王某说,他并没有炸赛格的想法。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播放了王某所拍视频,视频中的王某口气嚣张。看过自己拍摄的视频,王某连称“不懂法,后悔,愿意痛改前非。”公诉人认为,鉴于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判处其1年6个月左右有期徒刑。
该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