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总裁李小加曾就阿里巴巴上市和马云隔空对话多次,他曾是万科独立董事
阿里巴巴采用合伙人制度,和京东所采用的A/B股设计其实目的一样,就是把公司的控制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但是这明显与香港采用的同股同权的理念相冲,所以由于港交所不支持 AB股规则,也不支持合伙人制度,这成为了阿里巴巴放弃在港上市改道美国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大陆股市其实也不支持这种双层股权,如果要是支持的话,韭菜就更好收割了。
▲电影《社交网络》中的扎克伯格和帕克
回到题目所说的Facebook和Google来,Facebook在成立之初就设立了双层股权的结构,持有超级投票权B股自然是扎克伯格了,然后作为技术宅,扎克伯格其实刚开始并不太懂这些,还是当初创立Facebook的伙伴肖恩帕克帮扎克伯格设计的这种架构,当然,作为创业老油条,肖恩帕克对股权这东西门儿特别清。
后来关于Facebook不断融资,增减董事会席位的事情就不多说了,直接来到Facebook IPO,当时 Facebook的招股书显示,扎克伯格拥有533801850股B类普通股,占比28.4%,但其通过与股东之间协议拥有56.9%的投票权,是的,一些股东和扎克伯格达成了投票协议,同意扎克伯格代表他们的股份投票。
除了常见的AB股双层股权之外,其实还有更为复杂的三层股权结构,比如最近不景气的 Zynga还设过三层结构,投票权之比是70:7:1,拥有1股顶70股投票权的只有当时他们的CEO Mark Pincus。
▲Google创始人佩奇和布林
Google的情况和 Zynga又有些不同,如果留意Google股票的话,会发现Google发行了两只股票,代号分别是 GOOG和GOOGL,这是因为Google在2014年的时候拆股了。GOOGL所代表的是C类股,这类股票没有投票权。因此,Google的股票类型就是一张顶一张投票权的A类股票,一张顶十张投票权的B类股票,和一张顶零张投票权的C类股票。
其中,B股掌握在Google的两位创始人佩奇和布林手中,随着Google在资本市场的前行,他们可能随着股权的稀释而丧失对Google的控制权,即使手上拥有的是超级投票权的B股。C 股登场象征着企业在未来无论如何增发融资,若两位创始人不大比例抛售手上持有的B股,他们就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当然,Google C股发行背后还有很多的股东博弈制衡,法律诉讼以及约束条款。
不过,不管是AB股,还是ABC股的多层股权结构,这种设计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尽最大可能来保证公司的创始人和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
近日不管是汽车之家CEO秦致被替换,还是王石面临着被清理的局面,或是更早乔布斯人生中的插曲,其中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在于股权和控制权的旁落,这一点上,Facebook、Google、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等企业在创办之初,就做好了对策,而在公司的发展中又做出了相应地改变,唯一不变的,就是控制权不能丢。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