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大学生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向“熟人”借款时,被要求手持身份证拍摄裸照一事引发热议。
简而言之,他们盯着的是外地的女大学生,用持有裸照等手段来放高利贷,并掌握着女学生的亲友信息。多位法律专家表示,“裸持”行为涉嫌构成诈骗、勒索和威胁,侵犯了个人隐私权。不过中新网记者从调查当中发现,有部分女大学生甚至认为,用“裸照”抵押的方式贷款是女生自己的选择,别人无权干涉。但也有学生对女生的“裸条”行为感到奇怪。这部分学生认为,用“裸条”方式贷款的女生不理智。如果女生单纯为了满足物质欲望,“裸条”更是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作为成年人应当为自己行为负责。
有部分金融业界相关人士也给出了类似的看法: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且不公开裸照和涉及违法,这可被看做是金融抵押物的“一种创新”。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裸照用作抵押物不属于创新,以前民间违法的高利贷就有这种行为。
事实上这种“裸贷”的方式已经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正常生活。针对校园贷出现的不良现象,今年4月份,教育部联合银监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亦有律师针对这种“裸贷”行为表示违法。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此外,裸照不是适格的抵押物,抵押法律关系也不成立。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