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本是快乐的,然而科技界的一些大佬们也许正默默的郁闷着,原因很简单,就因为他们未曾毕业。
一、主动放弃学业只因要去创业
1、比尔-盖茨:入学考试差10分就满分大三退学
说到退学的大佬,怎么能少得了大名鼎鼎的盖爷——比尔·盖茨呢,比尔·盖茨从哈佛退学创办微软的事众人皆知。
1973年,盖茨考进哈佛大学的成绩还算是不错的,盖茨在SAT(美国大学入学考试)标准化测试中得分1590(满分1600),不过在大三退学之后,1590分的入学成绩也就灰飞烟灭了。
尽管盖茨从未获得自己的学士学位,但哈佛大学还是在2007年授予了其荣誉博士学位。“我是一个反面教材,这也是为什么我被邀请参加你们毕业典礼的原因所在。”盖茨在哈佛大学毕业演讲时如是说道。
2、马克·扎克伯格:哈佛宿舍创办Facebook 退学全心创业
和比尔·盖茨一样,Facebook的创始人扎克伯格也是从哈佛退学去创业。现年31岁的他曾是全球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个人净资产达428亿美元。
2002年9月,20岁的扎克伯格进入哈佛大学,两年后在哈佛的宿舍开通了名为Facebook的网站,为了能够全身心地创建Facebook,扎克伯格从世界顶级学府——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退学,和Facebook的联合创始人达斯汀·莫斯科维茨(Dustin Moskovitz)、爱德华多·萨维林(Eduardo Saverin)以及克里斯·休斯(Chris Huges)一起创业。
同比尔·盖茨相比,扎克伯格是绝对的后浪推前浪,盖茨是在车库创办的微软,扎克伯格是在哈佛宿舍;盖茨大三创业,扎克伯格大四创业。
3、保罗·艾伦:盖茨的学长辍学那是必须滴
跟比尔·盖茨一起混的,必然也会有相同经历的,当然也少不了辍学,保罗·艾伦符合这个条件。
1984年,19岁的麦克?戴尔还只是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的一名医学预科生,但是他却毅然决定退学,用1000美元创建了“个人电脑有限公司”(PCs Limited)之后这家公司就改成为大家熟悉的戴尔公司。
4、埃文·斯皮格尔:毕业前几周退学
同前面的大二、大三就退学诸位前辈比起来,Snapchat的创始人埃文·斯皮格尔退学就显得太可惜了。
埃文·斯皮格尔大学就读于硅谷大名鼎鼎的斯坦福大学,在校时斯皮格尔和Kappa Sigma兄弟会的墨菲共同创办了FutureFreshman.com,教给学生、父母和辅导员如何申请大学。2011年,已经大三的斯皮格尔同墨菲在电话中通墨菲讨论将FutureFreshman转变成阅后即焚的软件。不久之后,为了更好的创业,斯皮格尔从斯坦福大学退学,然而,当时离毕业就差几个周。
5、杨致远:为了创业放弃博士学业
虽然现在的雅虎已不是当年那般模样,但杨致远的确曾把一手创办的雅虎带上了巅峰。
杨致远26岁创业,但鲜有人知,他其实是放弃求学的机会创业的,1994年26岁的杨致远放弃博士学位,转而创立雅虎。
同前面的诸位大佬相比,杨致远还是有值得骄傲的,毕竟他放弃的是博士学位,当然他也有可吹嘘的,他曾经毕业过,有毕业证在手。
二、找不到乐趣就是要退学
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上学半年就退学
说到上大学,乔布斯并不晚,但退学绝逼是最早的。他十七岁进入了波特兰的里德学院(Reed College),但半年之后,他认为看不到其中的价值所在,所以就牛逼哄哄的退学了。不过奇葩的是,退学之后,他仍在里德学院上了美术字课程,后来在苹果公司设计出了漂亮的印刷字体。
退学时虽然牛逼哄哄的,但退学后的生活却相当苦逼。他只能睡在朋友房间的地板上,为了生存而去捡5美分一个的可乐罐,为了填饱肚子而在星期天走上7英里,去纽约Brooklyn下城的Hare Krishna神庙吃上一个星期中最好的一顿饭。
乔布斯退学,恐怕最不好受的还是他的养父母,里德学院学费高昂。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曾说,里德学院的学费几乎同斯坦福大学一样高,为此他的养父母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当然,乔布斯也害怕过,但那是当时。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演讲中,乔布斯骄傲的说道,“现在回头看看,那的确是我这一生中最棒的一个决定。”
三、多次换大学还是未能毕业
1、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三年去了三所大学还是未能毕业
有一句古语叫“臭味相投”,能和乔帮主混的来的,必然是有相同经历的,史蒂夫·沃兹尼亚克算一个,不仅是因为他们一起创立了苹果,还因为他们都曾退学。
如果说乔布斯退学相当干脆果断,沃兹就显得婆婆妈妈多了。高中毕业后,沃兹进入科罗拉多大学就读,大一时在电脑中心的电脑上执行七个循环程式,致使打印机不停打印数列报表,消耗掉班上五倍的年度电脑预算,因此被学校裁定滥用电脑留校察看,为了向家里隐瞒这件事,大二他顺应父亲原来的心愿,转学回到离家较近的迪安扎社区学院就读。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