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ATM向他人转账汇款时,为了防止操作失误,需要重复输入两次对方账号,还可核实对方户名。然而,浙江省温州市小吴给嫂嫂汇款时一时心急,把“505”误输成“050”,偏偏对方姓名也是“赵*华”。汇错账号,也找不到对方下落时怎么办?近日,小吴到广州从化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要求对方返还10000元,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账号输错三位,万元错汇他人
2014年5月4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工作的小吴收到哥哥的电话,说老家有事急需一笔资金。挂了电话之后,小吴便拿了一张银行卡,匆匆忙忙地走到公司附近的一家商场,找到一台ATM机打算转账10000元到嫂子赵小华的账户上。由于老家有事,小吴心里正着急,输入账号时就误将嫂子账户号码中的四位“5056”输成了“0506”。在ATM机要求重复输入账号的时候,他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ATM屏幕上显示核对信息时,显示了转入方账号户名为赵*华,小吴一看,是嫂子赵小华的名字没错,便没有再仔细核对账号数字,就把10000元转了出去。
过了好几天,哥哥又打电话催小吴赶紧打钱,小吴说自己已经转帐了,哥哥查询后说并没有收到这笔款项。一开始,小吴觉得是银行系统出了问题,谁知道去查询了一下才发现,是自己把转入账号输错了,这笔钱转入了一个户名为“赵晓华”的陌生人账户上。
跨省寻人不得,法院帮忙追款
账号只差三位,姓名只差一字,小吴怎么也也没想到这么巧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钱已经转出去了,怎么要回来?小吴向银行查询对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现这位“赵晓华”的户籍地址在广东,联系电话打过去是空号。小吴家人专程前往赵晓华身份证上写明的住所地也不见其人,其户口所在的从化市西宁居委会也查不到她的联系方式。眼看着钱打入了别人账号却怎么都联系不上对方,钱也可能要不回来了,小吴却不知所措。
在朋友提醒下,小吴才知道可以到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这10000元。2014年5月16日,小吴到对方住所地广州从化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赵晓华返还10000元的不当得利。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被告赵晓华取得原告小吴的10000元有合法根据,且该占有造成了原告的损失,故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该10000元合法、有理,故判决予以支持。
最后,小吴通过法律手段,索回了自己的钱款,但跨省诉讼所产生的诉讼成本,只能由小吴自行承担,相当于为自己的失误买单。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