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中国已成为继欧盟、美国之后的反垄断第三专区。质疑者说我们外行,但真正的内行从来不这么认为。
对美国高通公司的60亿元人民币罚款,是许昆林在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任上开出的最后一张罚单,也是中国反垄断机关迄今开出的最大一笔罚款。
2015年2月第一周,高通公司宣布,已同意支付60.88亿元人民币(约合9.75亿美元)罚款,为期14个月的反垄断调查至此结束。该公司声明称,不会挑战这一决定,不会进一步上诉,并将加大在华投资。
这是高通公司在全球真正认账的第一张反垄断罚单。
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许昆林已转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多时,此文刊发时,他同时兼任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
1965年生于福建永春的许昆林,于上世纪80年代起先后在国家物价局、原国家计委从事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自2009年12月起,他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身份负责反垄断调查工作,2011年下半年直接参与促成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成立并出任首任局长,至2015年2月底卸任。
这位被西方媒体评价为“作风强硬”的执法者,先后主持了韩国三星等企业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上海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奶粉价格垄断案等重大反垄断案件的调查处理。
其中高通案被有些观察者视作世界反垄断格局变化的开始:欧美不但开始追随中国的步伐启动对高通的调查,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规则制定方面,也开始与中国执法机构交流。
高通案的波折
《瞭望东方周刊》:高通案历时14个月的查办期间,执法者遭遇过哪些压力?
许昆林:看压力不能看时间长短,要看需要交换意见的过程。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与高通沟通了28轮,其中我和高通总裁就沟通了8轮。
第一轮沟通时,他带了6位副总裁来介绍他们的经营模式,主要就是说明和辩解。我们也作了充分准备,提出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基本情况事实、证据、存在的冲突,以及怎样才是合理的。
这一轮我们谈了两个多小时。结束时我对他们说,不必当场回答,可以带回总部作充分准备后再来交流。
第二轮他带了8位副总裁,表示在一些小的方面愿意整改,但关键之处不认为有违法问题。对此我们不能接受,因为我们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当然,我们的立场是可以充分讨论和辩论。
这时他们给了我一份报告,还特意提醒我要阅读社科院研究员兼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张昕竹写的一篇报告。
但是对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规则》第三章工作纪律,张昕竹存在严重违反纪律的问题,我们立即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书面报告。
专家组找张昕竹谈,他很强硬。我们觉得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就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人报告。一种计划是在换届时换掉张昕竹,那时还差几个月,即使如此我们也不想等,必须维护纪律。
《瞭望东方周刊》:2014年10月9日起你兼任价格司司长,高通总裁还祝贺你履新。这一天的谈判是不是仍然很艰难?
许昆林:这次谈了半个小时就结束了,没有任何新进展,不是很愉快。
这种交谈是很艰难的,其实我们很能理解,换位思考、从企业的角度是想坚守。但从我们的角度,是想让他们整改更彻底。这样直到第八轮,他们才接受处罚。
这个案子调查一年多,我们占有时间上的主动。对于企业来讲,前景不稳定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并且我们调查到一定阶段就可以直接下结论。高通总裁对我们也是口服心服。
《瞭望东方周刊》:如今回顾这起案件,你有何感受?
许昆林:中国的反垄断还只是起步阶段,我们缺经验、缺人才。
而高通的案子在反垄断里也是高端的,涉及滥用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尺度很难把握,在全世界都没有多少案例。另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也是非常复杂的。
高通公司在欧盟、日本、韩国都曾遭到查处,但没有服过任何官司,没有接受任何处罚。
《瞭望东方周刊》:他们的游说能力也特别强,甚至发动了一些政治人物和媒体。
许昆林:这些都是我们预料到的,所以我当时对高通总裁说,可以等你所有的办法、手段穷尽后再谈。当然,我们互相尊重,换位思考也能理解。
突袭调查是美方教我们的
《瞭望东方周刊》:对于近年来中国政府强势的反垄断工作,有很多猜测。就你个人来说,反垄断是一项技术难度较大的工作,还是一项抗压更重要的工作?
许昆林:技术难度还好。我们查处案件都会借助外脑、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会请顶级专家来咨询。譬如高通案件,我们请的专家包括法律、经济、技术等各方面的,这样能力就能放大十倍、百倍。
《瞭望东方周刊》:2014年8月,欧盟中国商会曾公开发布关于《反垄断法》相关调查的声明,对中国反垄断部门调查执法程序与公正性提出质疑。你们是如何处理这件事的?
许昆林:其实会见后他们就表示理解,愿意共同维护这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我对他们说,原来我们拒绝见面,就是因为你们的做法有问题。你们在没有任何求证的情况下,道听途说就发表声明,是我们不能接受的。如果我们在沟通后还是不能说服你,你再发表声明也不迟。
他们发表完声明再来找我们,当然不想见,不希望他们借机炒作。所以见面时就不客气地指出了这点。
他们表示这是误会。这次交流的很多信息,有助于他们正确理解。
关于他们要求的公开、透明,我们都作了说明,中国的反垄断是“可以公布但不是必须公布”。
对企业来讲,如果被政府处罚,经济上已经有损失了,还公开就是二次惩罚。二次惩罚可能比经济处罚更严重。
所以有的公司就恳请我们不公开。我们认为处罚的目的已经达到,就没再坚持公开。
《瞭望东方周刊》:美国商会也曾指责你们的取证调查执法粗暴。譬如2014年8月4日突击查访奔驰上海办事处,调取了电脑里的数据资料,并约谈多名高管。
许昆林:所谓粗暴就是指我们的突袭调查,我们都给他们作过解释。
事实上这种突袭调查,也是我们和美方交流的时候,美方教我们的。反垄断案件的调查执法包括:发现线索、调查取证、研究处理、作出处罚等多个阶段,其中调查取证是最关键的。如果不突袭,证据很容易丢失、毁灭,美国的反垄断执法部门也是这么做的。
《瞭望东方周刊》:也有一种说法是,你们不允许被查企业请律师?
许昆林:根本就不是这样的。我们与高通公司沟通,对时间、地点、人员数量都不限制。他们每次都聘请了中国律师,全程在场。
《瞭望东方周刊》:查处的外企占比有多少?
许昆林:我们有统计数据,外国企业只占中国反垄断调查的10%。当然,我们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现在公布处罚告知书,但也征求被处罚对象的意见。他们认为有商业机密的,都可以勾掉。我们处罚日本8家汽车零配件企业和4家轴承企业,处罚告知书的内容就勾掉了不少。
营造竞争的市场和公平的秩序
《瞭望东方周刊》:除了外企,舆论也很关注对大型国企的反垄断调查,比如查处电信联通时,就曾有文章说你们是“打着反垄断的旗号反国企”,你怎么看这个说法?
许昆林:当时是有实名举报,按规定我们必须立案。但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才正式施行,企业不熟悉,调查了半年还没有重视,所以就在中央电视台曝光了。
当时主要通过三种渠道关注涉嫌企业:第三方举报;我局主动从媒体报道和网络信息查找线索;垄断协议的当事方自愿报告。
后来我们设立了12538价格举报电话,是一个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系统。全国统一调度,每个案件都上网,限时回应,大家都看得到。这样就能获得更多线索。
查处国内企业也有压力,挑战都很大。最终,电信联通都表示会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2011年信息化蓝皮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