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新消法对于商家提供的说明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它并没有规定商家必须使用纸质说明书还是电子版说明书等,因此你很难说苹果公司不提供纸质说明书就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赵占领说。
新消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我个人认为,如果苹果公司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可以到官网上看电子说明书,那么即使没有纸质说明书,也不能认为苹果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苹果公司既不提供纸质说明书,也没有明确告知电子说明书的网址,这种情况属于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赵占领表示。
赵占领认为,消费者如果要求苹果公司赔偿自己因上网查看电子说明书而产生的上网费用会比较困难。
“一是很难认定苹果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二是即使在苹果公司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前提下,消费者因查看电子说明书产生的上网费用也很难统计,所以索赔会比较困难。”赵占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消费者若要索赔,需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因为上网查看电子说明书才花费的网费。”葛友山表示,“但这部分确实是很难统计的。”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