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午间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经济部”14日表示,淘宝网假借外资之名,未在台湾补办陆资程序,股东结构申报不实,罚款新台币24万元(约合人民币4.9万元),并限期半年内停止或撤回投资。
“经济部”年初曾对阿里巴巴处罚新台币12万元(约合人民币2.4万元)。“投审会”称,陆资许可办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阿里巴巴在此办法颁布前,于2008年以外商名义来台注册,淘宝则是在法规发布后,在2012年申请“香港商淘宝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来台设立分公司过程与手法相同。
“投审会”认为淘宝明知故犯,决定加倍处罚,并在处罚后的6个月停止或撤回投资,淘宝网台湾分公司必须在公文送达后6个月内处理公司营运、业务、员工。若淘宝想要重递申请案,只要符合陆资投资许可项目,还可再申请。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