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是在SAS Institute(以下简称“SAS”)起诉World Programming Limited(以下简称“WPL”)的诉讼中作出这一裁定的。SAS开发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软件。SAS系统的核心组件允许用户编写和运行利用SAS编程语言编写的软件。通过访问SAS系统学习版,WPL开发了一款模拟SAS组件大多数功能的产品,因此,客户的应用软件能像在SAS系统上那样在WPL的平台上运行。WPL获得了SAS系统学习版的授权。
欧洲法院表示,尽管WPL以了解其功能为目的使用和研究了SAS的软件,但“没有证据表明WPL曾接触或复制SAS产品的源代码”。欧洲法院裁定,“根据相关法律,获得软件授权的客户有权观察、研究或测试软件的功能,以确定软件的原理等”。
欧洲法院裁定,如果计算机软件的功能受到版权法保护,将使垄断创意成为可能,不利于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欧洲法院认为,计算机软件的创意和原理不受版权法保护,只有创意和原理的表达受版权法保护。
这一裁定将使其他软件公司大胆“逆向工程”计算机软件,而无需担心会侵犯版权。